关于岱山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3-
1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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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小】
为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畅通河道行洪空间,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办河湖〔2023〕140号)及《浙江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浙水办河湖〔2023〕4号)等工作要求,现将岱山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附件:
四个责任人(11.30).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