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921472200430C/2022-81254 | 生成日期 | 2022-05-17 |
发布机构 | 县气象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应急预案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预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编制原则
第二章 应急响应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部
2.2 应急办
2.3 后勤保障组
2.4监测网络组
2.5气象服务组
2.6 装备保障组
第三章 应急响应准备
3.1 响应准备条件
3.2 响应准备工作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分级应急响应标准
4.1.1 Ⅳ级应急响应标准
4.1.2 Ⅲ级应急响应标准
4.1.3 Ⅱ级应急响应标准
4.1.4 Ⅰ级应急响应标准
4.2 分级应急响应行动
4.2.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4.2.2 Ⅲ级响应应急响应行动
4.2.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4.2.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4.3 应急响应分级变更
4.3.1 应急响应等级升级
4.3.2应急响应等级升级请求
4.3.3 应急响应等级降级与终止
第五章 后期处置
5.1 应急响应处置情况总结上报
5.2 《台风预报警报和服务工作报告表》上报
5.3 台风灾情调查与终报
5.4 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5.5 预报技术总结
5.6 装备维修
5.7 台站受灾情况上报
5.8 文件资料等整理归档
5.9 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人员保障
6.2 技术保障
6.3 装备保障
6.4 经费保障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7.1 奖励
7.2 处罚
第八章 附 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8.2 人员替代原则
8.3 其他说明
8.4 预案管理与更新
8.5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8.6 预案生效
附 件
9.1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工作概念流程图
9.2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命令(样单)
9.3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人员名单(样单)
9.4《台风Ⅹ级应急预警报告单》样式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保证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台风灾害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气象服务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台风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台风业务和服务规定》、《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舟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范。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岱山县台风服务责任区内(包括行政区域及其管辖海域范围)的台风灾害及其衍生灾害的应急响应业务服务工作。
1.4 编制原则
⑴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理念;
⑵坚持统一领导、分级指挥,上下联动、属地负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⑶坚持防灾与减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⑷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发挥最大效益的原则。
第二章 应急响应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部
组成人员:
指挥长: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局分管业务领导
成员:办公室、气象业务单位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工作职责:⑴组织指挥台风气象服务的应急处置工作;⑵制订全县应急预案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⑶负责向本级党、政、军等决策部门提供决策气象服务;⑷指导和督促应急办开展工作;⑸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⑹划定重点影响区域,决定、签署并宣布台风应急响应的启动、变更和终止命令;⑺组织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2.2 应急办
组成人员:
主任:指挥部指挥长(兼)
副主任:气象台、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成员:各职能小组负责人
工作职责:⑴根据指挥部命令,统一组织、协调台风应急响应处置工作;⑵根据指挥部授权,向三防指挥部报送《台风应急预警报告单》;⑶检查、督促各小组全程应急响应工作,并向指挥部做好相关情况报告;⑷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必要时对单位人员、车辆、设备等进行调集、征用;⑸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监测网络组
组成人员:气象台人员。
工作职责:⑴负责各类探测资料准确、完整、及时地采集和传输;⑵负责对实时运行设备的监控、维护;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2.4气象服务组
组成人员:气象台、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中心、减灾科等部门人员。
工作职责:⑴负责气象预报产品的发布、传输,制作决策气象服务材料;⑵负责天气实况的监视、有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及气象实况信息通报,组织联合天气会商;⑶负责短时(临近)、短期、专业专项等相关预报产品及预警信号、台风报告单等制作;负责加密观测传输指令的执行;⑷负责与上级台站、周边台站之间的天气联防;⑸负责台风中心位置通报;⑹负责灾情调查、收集,气象服务效益评估;⑺负责应急响应有关业务材料汇总、上报;⑻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2.5装备保障组
组成人员:气象台、减灾科等单位人员。
工作职责:⑴负责气象探测仪器的检查、备份、调剂;⑵负责业务运行设备的监控、应急抢修和维护;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2.6 后勤保障组
组成人员:办公室人员。
工作职责:⑴负责供电、供水、车辆安排、食品供给、医疗保健、保卫等后勤保障工作;⑴做好应急响应文件、文档收发;⑵做好应急期间相关文稿(批示、动员讲话、录音录像等)整理;⑶负责做好应急响应宣传报道,对外新闻联络;⑷负责相关会务安排;⑸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应急响应准备
3.1 应急响应准备条件
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进入准备状态:
⑴西太平洋有台风编报且有靠近(移近)趋势;
⑵近海(130°E以西,20°N以北)有热带低压生成。
3.2 应急响应准备工作
⑴气象台值班预报员加强监测分析,及时通知台领导(紧急情况直接上报应急指挥部领导),由台领导报告应急指挥部领导,并继续严密监测分析。台领导每天10:00,15:30(北京时,下同)两次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汇报最新动态,包括最新定位信息、国内外主导预报分析意见等;
⑵指挥部成员、应急办负责人应在责任区待命;
⑶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汇报;
⑷根据指挥部命令,应急办随时做好应急响应预案实施准备。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 分级应急响应标准
4.1.1 Ⅳ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台风7级风圈或近海热带低压将对本责任区域(含沿海海面,下同)造成影响,并可能有8级以上阵风影响;
⑵预计未来72小时内受台风影响,将对本责任区带来明显降水,过程雨量在50mm以上。
4.1.2 Ⅲ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预计未来48小时内,台风10级风圈影响本区域;
⑵预报48小时内本责任区有明显降水,有一个以上站过程雨量100mm以上;
⑶受台风影响本责任区实况已经出现9级阵风,并预计可能增强到10级以上;
⑷受台风影响本责任区实况已经出现1小时30毫米或3小时50毫米以上的短时强降水。
4.1.3 Ⅱ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预计未来24小时内,本责任区受到台风10级风圈影响。
⑵预报24小时内本责任区有明显降水,有一个以上站过程雨量150mm以上;
⑶受台风影响本责任区实况已经出现10-11级阵风,并预计将增强到12级及以上;
⑷受台风影响本责任区实况已经出现1小时50毫米或3小时100毫米以上的短时强降水。
4.1.4 Ⅰ级应急响应标准
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⑴预计12小时内台风将登陆或穿越本责任区,并伴有12级以上大风或过程雨量将达到200mm以上;
⑵预计12小时内本责任区自动站阵风将达到14级或以上;
⑶预报12小时内本责任区有明显降水,雨量将达150mm以上;
⑷受台风影响,本责任区实况已经出现14级大风过程或过程累计雨量已达200mm以上,且预计未来还有50mm以上降水。
4.2 分级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指挥部根据上述标准,决定启动对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机构在上级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本责任区应急响应工作。
4.2.1 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⑴指挥部应急响应行动
——指挥部领导签发Ⅳ级响应命令(命令格式见附件2);
——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分管副县长,必要时直接向县长、县委书记汇报;
——指挥部成员到岗,手机全天候开通。
⑵应急办应急响应行动
——确定各组组长及人员(包括征用人员),列出名单及联系电话(样表见附件3);
——应急办成员、各组组长到岗,其他人员待命,上述人员手机全天候开通;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三防指挥部报送《台风Ⅳ级应急预警报告单》(样式见附件4);
——及时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监测网络组应急响应行动
——做好监测、传输设备设施的临阵巡检;
——加强监测、传输系统的监视,做好关键设备备份,确保服务期间设备正常运转;
——做好加密观测(探测)、传输相关准备工作;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气象服务组应急响应行动
——全面及时掌握本责任区前期天气气候状况和防汛动态,并向指挥部报告;
——根据指挥部和应急办要求制作相关决策服务汇报材料,内容包含:台风概况、最新信息、预测意见、防御建议等;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编辑制作《重要天气报告》等决策服务材料,经指挥部或应急办审核后报送相关部门(党、政、军决策部门,水利、海洋与渔业、交通、海事、国土、农林等政府职能部门);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会商,加强与上级台站、台风可能影响气象台站(含周边台站)针对性天气会商;适时开展联合会商;
——及时向气象协理员、信息员及公众发布台风信息;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⑸装备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做好自动站资料接收、网络设备的应急巡检;
——做好重点影响区域关键设备的备份和下发;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⑹后勤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做好供电、供水系统的巡检,确保运行正常;
——做好本级安全防护准备工作;
——根据应急办要求做好车辆的维护和调度应急准备;
——准备相应文稿处理设备(摄影、摄像、传真等);
——随时查看Notes信箱,及时收发传真、政务公文,并报应急办等部门,必要时直接报送指挥部领导;
——按要求做好指挥部、应急办领导批示文件、上级有关部门指令的下达,相关材料上报;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4.2.2 Ⅲ级应急响应行动
完成Ⅳ级响应的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⑴指挥部应急响应行动
——指挥部领导签发Ⅲ级响应命令,并通过视频会商系统进行动员(动员会通知单见附件5)。动员会程序如下:指挥部领导宣读Ⅲ级响应命令,提出相关应急响应要求;
——确定指挥部或应急办、有关职能响应组(主要是预报预警组)新闻发言人;
——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分管副县长,必要时直接向县长、县委书记汇报;
——指挥部确保24小时有人员值班。
⑵应急办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办、各组确保24小时有人员值班;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工作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三防指挥部报送《台风Ⅲ级应急预警报告单》;
——及时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气象服务组应急响应行动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全面收集掌握国内外主导预报意见,做好历史相似路径台风资料检索,并做好上述材料存贮;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会商,加强与上级台站、台风可能影响气象台站(含周边台站)针对性天气会商;
——如已发布台风警报,并预报登陆大陆地区地点区间为粤东至浙北之间,则原则上要求48(24)小时预报时效的登陆地点区间跨度在左右(上下)各200(100)公里之内,或跨度不超过三(二)个连续地点区间段;
——执行自动站资料加密观测传输指令;
——编辑制作决策服务材料,经指挥部或应急办审核后报送相关部门(党、政、军决策部门,水利、海洋与渔业、交通、海事、国土、农林等政府职能部门);
——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公众滚动发布台风信息,根据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做好预警信号的准备、发布工作;每3小时通过手机短信(决策服务用户)、气象门户网站、微博、声讯电话等开展台风专题服务;按规定及时制作台风报告单,并上传上级气象部门、向公众发布;
——做好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产业)灾害影响预评估;
——加强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业务服务重大事件(重大装备、网络事故等);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监测网络组应急响应行动
——相应值班人员到岗并开展工作;
——随时监控探测、传输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资料采集传输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发现设备、网络故障,第一时间开展抢修同时上报应急办;
——随时准备按上级指令启动加密观测和资料传输;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⑸装备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对重点影响区域关键设备(如自动站设备、网络等)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故障,及时抢修同时上报应急办;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⑹后勤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24小时做好供电、供水系统的巡检,确保运行正常;
——做好本级安全防护工作;
——根据应急办要求做好车辆的调度;
——做好值班人员的用餐、医疗等保障工作;
——及时做好新闻发布会会场准备,随时做好摄影、摄像、录音、文稿整理及发送工作等;
——随时查看Notes信箱,及时收发传真、政务公文,并报应急办等部门,必要时直接报送指挥部领导;
——按要求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指令的下达,相关材料上报;
——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安排;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4.2.3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
完成Ⅲ级响应的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⑴指挥部应急响应行动
——指挥部领导签发Ⅱ级响应命令,通过视频进行紧急动员(形式同Ⅲ级);
——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分管副县长,必要时直接向县长、县委书记汇报;
——指挥部领导24小时带班工作。
⑵应急办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办、各组主要负责人24小时带班工作,应急办、各组确保有人员24小时值班;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工作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三防指挥部报送《台风Ⅱ级应急预警报告单》;
——及时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监测网络组应急响应行动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地面探测实行正副班;
——严密监控探测、传输设备的运行状况,确保常规资料、加密资料采集传输的及时、准确和完整;
——发现设备、网络故障,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第一时间开展抢修同时上报应急办;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⑷气象服务组应急响应行动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全面收集掌握国内外主导预报意见,继续做好历史相似路径台风资料检索,并做好上述材料存贮;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会商,加强与上级台站、台风可能影响气象台站(含周边台站)针对性天气会商;
——如已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并预报登陆大陆地区地点区间为粤东至浙北之间,则原则上要求24(12)小时预报时效的登陆地点区间跨度在左右(上下)各100(50)公里之内,或跨度不超过二个连续地点区间段;
——执行自动站资料加密观测传输指令;
——编辑制作决策服务材料,经指挥部或应急办审核后报送相关部门(党、政、军决策部门,水利、海洋与渔业、交通、海事、国土、农林等政府职能部门);
——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公众滚动发布台风信息,根据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做好预警信号的准备、发布工作;每小时通过手机短信(决策服务用户)、气象门户网站、微博、声讯电话等开展台风专题服务;按规定及时制作台风报告单,并上传上级气象部门、向公众发布;
——根据指挥部和应急办要求制作相关决策服务汇报材料,并提供台风实况信息(含雷达定位信息)、风雨影响情况、灾情信息,以及未来12小时、6小时、3小时或1小时等动态预报信息,针对性的提出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建议等;
——做好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产业)灾害影响预评估;
——加强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业务服务重大事件(重大装备、网络事故等);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⑸装备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对重点影响区域关键设备(如自动站设备、网络等)实行24小时监控,发现故障,及时抢修同时上报应急办;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⑹后勤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24小时做好供电、供水系统的巡检,确保运行正常;
——做好本级安全防护工作;
——根据应急办要求做好车辆的调度;
——做好值班人员的用餐、医疗等保障工作;
——及时做好新闻发布会会场准备,随时做好摄影、摄像、录音、文稿整理及发送工作等;
——随时查看Notes信箱,及时收发传真、政务公文,并报应急办等部门,必要时直接报送指挥部领导;
——按要求做好上级有关部门指令的下达,相关材料上报;
——做好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安排;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4.2.4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
完成Ⅱ级响应的所有程序,并执行以下响应程序。
⑴指挥部应急响应行动
——指挥部主要领导或其授权人向分管副县长,必要时直接向县长、县委书记汇报;
——指挥部领导应24小时坚守岗位;
⑵应急办应急响应行动
——应急办成员、各组组长及有关人员应24小时坚守岗位;
——及时向各组传达部署指挥部工作命令;
——根据指挥部授权,向三防指挥部报送《台风Ⅰ级应急预警报告单》;
——及时完成指挥部领导下达的其他任务。
⑶监测网络组应急响应行动
同Ⅱ级监测网络组工作。
⑷气象服务组应急响应行动
——加强天气形势、实况信息等分析,全面收集掌握国内外主导预报意见,继续做好历史相似路径台风资料检索,并做好上述材料存贮;
——在常规会商的基础上,加强内部会商,加强与上级台站、台风可能影响气象台站(含周边台站)针对性天气会商;
——气象台在获悉省台的台风登陆点通报后,及时向决策服务人员进行通报;
——执行自动站资料加密观测传输指令;
——编辑制作决策服务材料,经指挥部或应急办审核后报送相关部门(党、政、军决策部门,水利、海洋与渔业、交通、海事、国土、农林等政府职能部门);
——及时通过各种媒体向公众滚动发布台风信息,根据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做好预警信号的准备、发布工作;每小时通过手机短信(决策服务用户)、气象门户网站、微博、声讯电话等开展台风专题服务;按规定及时制作台风报告单,并上传上级气象部门、向公众发布;
——根据指挥部和应急办要求制作相关决策服务汇报材料,并提供台风实况信息(含雷达定位信息)、风雨影响情况、灾情信息,以及未来12小时、6小时、3小时或1小时等动态预报信息,针对性的提出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建议等;
——做好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产业)灾害影响预评估;
——加强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系,及时汇报业务服务重大事件(重大装备、网络事故等);
——做好值班工作日志的登记上传;
——及时完成指挥部、应急办交办的其他任务。
⑸装备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同Ⅱ级装备保障组工作。
⑹后勤保障组应急响应行动
同Ⅱ级后勤保障组工作。
4.3 应急响应分级变更
4.3.1 应急响应等级升级
应急响应标准升到相应等级时,指挥部领导宣读应急响应等级升级命令,各应急小组自然进入新应急响应等级工作状态(程序)。
跨级升级时,应同时做好低级别应急响应相关工作。
指挥部可以根据前期天气气候状况和防汛动态,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若遇法定休息日,视情况可以适当提前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4.3.2 应急响应等级升级请求
根据当地防台形势或台风影响实际情况,如需对应急响应等级进行升级,需(书面)向上级应急响应部门请求提升应急响应等级。如应急响应等级升级时,按4.3.1处置。
4.3.3 应急响应等级降级与终止
当台风警报等级降级,实况风雨明显减弱,并预计灾害影响程度不会继续扩大,指挥部发布应急响应降级指令,直至应急响应终止。
如实况或预报风雨影响程度可能超过现有等级标准时,指挥部可命令再次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
第五章 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应急办和各小组自动中止(解除)应急状态,进入正常业务运行和管理状态。
过程应急响应最高等级达到Ⅲ级及以上时,应急响应终止后,应进行以下后期处置,具体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完成。
5.1 应急响应处置情况总结上报
按照省局《关于做好重要灾害性天气过程预报服务情况上报工作的通知》(气业函[2005]23号),在24小时内初报市局减灾与法规处、观测与预报处。应急响应处置情况总体内容应包括以下部分:天气要素实况(及其历史资料对比分析)、灾情实况、响应组织工作、业务服务情况、体会与经验等。
5.2 《台风预报警报和服务工作报告表》上报
按照《台风业务和服务规定》(2012)规定,具体填报报表及其内容、上报单位等见“填报说明”。
5.3 台风灾情调查与终报
灾情收集上报按照《关于转发〈气象灾情收集上报调查和评估试行规定〉的通知》(浙气发[2005]103号)要求执行。
5.4 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启动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程序的台风过程,应做好过程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服务效益评估材料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局减灾与法规处、观测与预报处;若出现重大气象灾害,由减灾科组织相关科室在48小时内进行联合调查、评估;评估材料在过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市局领导审核。
气象服务效益评估总体应包括以下部分内容:天气要素实况(及其历史资料对比分析),灾情实况,出现灾情的原因(包括对气象条件的科学估计)、预报服务的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党政决策部门及其领导评价,存在的问题等。
根据上级管理部门或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积极协助、配合做好过程灾情调查和服务处置工作效益评估。
5.5 预报技术总结
指定技术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过程预报技术总结,并报市局观测与预报处。
5.6 装备维修
对应急响应过程中受损的仪器、设备应及时进行修复。
5.7 台站受灾情况上报
及时组织、落实对所辖台站工作场所、业务运行设备等恢复自救工作,受灾情况应及时逐级上报上级相关管理部门。
5.8 文件资料等整理归档
做好应急响应处置工作中相关文件、文档、声像资料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办公室牵头,气象台、减灾科等部门协助)。
5.9 先进事迹宣传报道
做好应急响应处置工作期间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工作,相关服务信息或新闻通讯及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或媒体(办公室牵头,气象台、减灾科等部门协助)。
第六章 保障措施
6.1 人员保障
各科室应保障各业务、管理岗位人员数量。每年台汛期前(一般在“出梅”后10天内,下同,如调整,以应急办通知为准)需制定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的人员配备计划。
6.2 技术保障
⑴每年在台汛期前,参加由上级气象台组织的,通过视频会商系统或交流会形式而开展的台风相关业务技术交流。台汛期结束后,参与观测与预报处组织的预报技术交流会,对年度内影响台风预报技术进行分析、总结;
⑵各科室应加强台风监测、预报、服务等技术的研究,研究成果及时投入业务应用;
⑶做好各类气象信息上下传输和决策、公众气象服务信息发布等系统正常运行的技术保障。
6.3 装备保障
每年台汛期前,制定应急处置各类业务正常运行的设备的备份、调度计划,储备足量易损易耗器材,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或补充。
6.4 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财务管理原则,同级财务管理部门应提供本应急工作响应的经费保障。
第七章 奖励和处罚
7.1 奖励
在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表现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可按照《浙江省气象局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先进表彰办法》(浙气发[2017]4号)办法,向省局申报评奖。
年度台风影响特别严重时,可参照《浙江省气象局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先进表彰办法》,进行专题表彰。
获地方党政部门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申报及奖励材料,应及时上报市局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7.2 处罚
对台风应急服务中失职、玩忽职守、推诿责任等单位和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气象业务服务工作重大差错与责任性事故处理办法(试行)》(浙气发[2000]74号)等规定给予处罚。达到追究刑事责任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8.1 名词术语解释
本预案中“台风”包括热带风暴、强热带风暴、台风、强台风、超强台风。
本预案对粤东至浙北地理区域分为粤东、闽南、闽中、闽北、浙南、浙中、浙北等7个地理区间段。
本预案中“测站”含义未特别说明的包括气象观测站自动站和场外中尺度自动站。
本预案中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人员替代原则
本预案中各应急指挥部门或机构负责人,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其职权时,经指挥部同意,其次序替代人立即进岗替代其行使职权。替代人因替代而缺失的岗位,由其后续替代人员依次替代,并行使相关职权。
上述替代情况,应急办一般应在限定时间内(Ⅳ、Ⅲ级响应状态在4小时之内,Ⅱ、Ⅰ级响应状态在2小时之内)通报各应急响应职能机构。
一般工作人员因故不能正常履行其职责时,各机构应及时报告应急办,由其调集或征用解决。
8.3 其他说明
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应急小组负责人,根据应急小组工作职责和应急办确定的人员名单,具体落实各应急小组组内人员的任务和职责分工。
本预案中涉及的相应工作,如本预案未加详尽表述,应按其日常工作要求执行,如新闻发布办法、决策服务内容及格式规范、预警信号发布规定、预报会商制度等。
8.4 预案管理与更新
每年台汛期结束后,应急办组织本预案修订完善工作,并在下一自然年度开始时实行。
8.5 预案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岱山县气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8.6 预案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九章 附 件
1、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工作概念流程图
2、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命令(样单)
3、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人员名单(样单)
4、《台风Ⅹ级应急预警报告单》样式
附件1
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
应急响应工作概念流程图
附件2
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
应急响应命令(样单)
岱山县气象局 台风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命令 编号:20╳╳—╳╳号 [台风动态描述] [台风预报意见] 根据上述情况,现在我宣布:岱山地区进入台风业务服务╳级气象应急响应状态。应急响应指挥部各小组按照对应等级,启动应急响应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 (签名) 20 年 月 日 时 分 |
附件3
岱山县气象局台风气象业务服务
应急响应人员名单
组别-1:指挥部
编号 | 姓名 | 职位 | 全号/ 短号/其他号码 | 备注 |
1-1 | 赵虎炯 | 指挥长 | 13587085480 4479311 | |
1-2 | 杨 波 | 副指挥长 | 13967237610 4473118 | |
1-3 | 胡巧儿 | 副指挥长 | 13646501707 4473118 |
组别-2:应急办
编号 | 姓名 | 职位 | 手机虚拟号/全号/其他号码 | 备注 |
2-1 | 赵虎炯 | 主任 | 13567651190 4479311 | |
2-2 | 杨 波 | 成员 | 13967237610 4473118 | |
2-3 | 胡巧儿 | 成员 | 13646501707 4473118 | |
2-4 | 赵亮 | 成员 | 18768065050 4473118 |
组别-3:监测网络组
编号 | 姓名 | 职位 | 手机虚拟号/全号/其他号码 | 备注 |
3-1 | 陶烨明 | 组长 | 15957064259 4473118 | |
3-2 | 赵亮 | 成员 | 18768065050 4473118 | |
3-3 | 包家玲 | 成员 | 18368093689 4473118 |
组别-4:气象服务组
编号 | 姓名 | 职位 | 手机虚拟号/全号/其他号码 | 备注 |
4-1 | 胡巧儿 | 组长 | 13646501707 4473118 | |
4-2 | 陶烨明 | 成员 | 15957064259 4473118 | |
4-3 | 于梦颖 | 成员 | 18268730387 4473118 | |
4-4 | 何欢然 | 成员 | 19884080304 4473118 | |
4-5 | 包家玲 | 成员 | 18368093689 4473118 |
组别-5: 装备保障组
编号 | 姓名 | 职位 | 手机虚拟号/全号/其他号码 | 备注 |
5-1 | 陶烨明 | 组长 | 15957064259 4473118 | |
5-2 | 何欢然 | 成员 | 19884080304 4473118 | |
5-3 | 包家玲 | 成员 | 18368093689 4473118 |
组别-6:后勤保障组
编号 | 姓名 | 职位 | 手机虚拟号/全号/其他号码 | 备注 |
6-1 | 赵亮 | 组长 | 18768065050 4473118 | |
6-2 | 于梦颖 | 成员 | 18268730387 4473118 | |
6-3 | 郑思雯 | 成员 | 13567920070 4473118 |
注:
1、上述各组别中,有关人员如因故不能正常履行职权时,指挥部及应急办、各小组负责人按上述次序替补。
2、指挥部应在上述名单中确定相应新闻发言人。
3、参加日常值班的一般工作人员可在上表中不列出,但各组负责人应随时全面掌握,并报应急办备案。
附件4
《台风╳ 级应急预警报告单》(样单)
岱山县气象局 台风╳级应急预警报告单 编号:20╳╳—╳╳号 县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 根据目前监测的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分析意见,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台风灾害类)应急等级气象条件标准,目前我县已达到╳级气象业务服务应急响应等级。 基于上述状况,建议通知相关部门按照部门预案启动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特此报告。 报告单位负责人: (签名) 20 年 月 日 时 分 |
注:应急预警报告升级、降级或解除样式类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