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81673425J/2022-82028 | 生成日期 | 2022-06-27 |
发布机构 | 县市场监管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消费投诉 | 主题分类 |
2022年第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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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2-03-31 10:39 浏览次数: | ||||||||||||||||||||||||||||||||||||||||||||||||
2022年第一季度,岱山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投诉38件,办结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203元。 一、按消费类型分析 受理商品类投诉26件,占总投诉量的68.4%。其中一般食品类9件,占本类投诉的34.6%;烟酒和饮料类、化妆品类、家居用品类、危险化学品类及其他类各1件,均占本类投诉的3.8%;服装、鞋帽类和儿童用品类各3件,均占本类投诉的11.6%;家用电器类4件,占本类投诉的15.5%;首饰类2件,占本类投诉的7.7%详见下表。
受理服务类投诉12件,占总投诉量的31.6%。餐饮和住宿服务9件,占本类投诉的75.1%;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停车服务及其他服务各1件,均占本类投诉的8.3%;详见下表。
二、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例1:关于市场调节价的投诉】 2022年3月11日,投诉人来电反映,其购买了某超市的五花肉,商家表示五花肉10元一斤,但来电人发现小票上标价16元一斤,收取了来电人31.96元,其认为不合理,来电人现人在超市,要求退还多收的费用。我局答复:经调解,被投诉人退10元给投诉人。 【案例2:关于餐饮店食品卫生的投诉】 2022年3月15日,投诉人来电反映,其与其丈夫、其表姐、一个朋友于3月13日18时左右前往岱山高亭镇某餐馆就餐,花费360元左右,其表姐于3月14日12时左右出现上吐下泻的症状,其表姐前往医院就医后医生表示属于食物中毒,现商家只同意支付其表姐的医药费600元,其认为不合理,要求部门协调退还其一行人就餐的费用。我局答复:经协商,被投诉人同意再退还给投诉人餐费300元,此投诉到此为止。 双方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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