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第二个百年奋斗征程的开启之年,也是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召开之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十次会议、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示范县为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坚持“四个最严”,坚持除险保安,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全面贯通数字化应用,建立健全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大力提升专业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进口冷链食品“物传人”事件、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确保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打造“重要窗口”海岛风景和共同富裕“海岛样板”提供坚实保障。
一、以“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夯实食品药品安全基础
(一)压实党政同责。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药品安全责任的意见>的通知》,不断健全“党政同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研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综合评价,晾晒党政同责成效,制定出台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约谈和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把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作为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部门责任。阶段性总结《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通知》落实情况,评估“八大攻坚行动”实施效果。落实食品安全联席交流机制,常态化开展重要信息共享、重大问题联合督办、区域性风险隐患联合研判等工作。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优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评议考核方式。
(三)巩固创建成果。巩固深化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高质量做好跟踪评价工作。续推进基层食药安办分级分类管理,秀山乡、衢山镇分别创成五星级和四星级食药安办,实施乡镇食安办星级动态评价。推进落实食用农产品乡镇网格化监管机制。
(四)压紧企业主责。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企业负责人履责报告活动。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主要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覆盖率、合格率均达到 100%。
二、以“数字化”为牵引,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智治水平
(五)筑牢进口冷链食品物防防线。坚持冷链物防“1410”工作体系,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含进口水果)“全受控、无遗漏”。融合“浙冷链”“浙食链”应用构筑冷链食品闭环管理“一个系统”,在对进口冷链食品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向国产冷链食品延伸,其中“浙冷链”赋码率扫码率保持在 99.5%以上,确保进口冷链食品持“三证一码”上市。严格冷链物防“十项制度”,落实“三专”要求,加大对走私冻品、拆换包装冒充国产冷链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农产品和食品走私。
(六)健全食品安全闭环追溯体系。推动实现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全品种赋码,肉类、进口水果等重点品种应用全覆盖,推进连锁大型商超对接应用“浙食链”,进入县内商超销售的省外地产预包装食品全赋码。加快 3 家放心农贸市场应用“浙食链”,督促全县其他农贸市场应用“浙食链”,并向机关、企事业食堂延伸。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全面融合“浙农码”合格证、“浙土码”产地信息等系统,实现“农田到餐桌”全贯通。
(七)深化餐饮线上线下综合治理。强化网络餐饮治理,落实《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实现“外卖封签”“阳光厨房”全覆盖。进一步加强“浙江外卖在线”应用,健全信用风险评价机制,运用“四色码”对网络餐饮商家实现精准监管。全面应用“防疫餐饮在线”,落实“1+1+N”责任体系,强化疫情集中隔离点供餐食品安全保障。
(八)推动“数字药监”提质扩面。推动“舟药智管”提质扩面,通过技术审核机制和加大培训力度等方式不断提升企业上报“舟药智管”的数据质量,推动监管实践、提升监管效能,力争实现药品企业全覆盖。推进“浙药安全在线”“浙药赋能在线”“浙药惠民在线”“浙里药店”等数字监管应用。完善药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反馈流程,探索优化药品线上线下全域统筹监管和数字化监管新机制。
三、以“除风险”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全程监管
(九)深化食品药品安全整治攻坚。加大重要节假日期间检查巡查力度,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抽检,及时核查处置不合格食品。以“平安护航党的二十大”为抓手,聚焦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连锁经营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学校食堂等,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和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等行动,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治理,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金之风”。持续开展以“绿剑”农资打假、“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等为主要内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兽药销售监管。开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网络药品销售护网、中药代煎、儿童用妆“金盾护苗”、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医疗美容、医院制剂、药包材等专项整治行动。
(十)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管控。推进耕地土壤污染源防治工作,持续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大力培育种植业改革试点主体,推“浙农优品”数字化应用在全县规模追溯主体和农资经营店全覆盖。加强部门协同,着力解决粮食重金属污染、真菌毒素污染、霉变、农药残留超标等质量安全问题。持续开展国家战略项目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行动,进一步整顿规范舟山绿色石化基地食品药品经营秩序。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现中小学幼儿园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100%、学校建立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100%、学校大宗食材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 100%、品牌超市校园入驻率 100%。加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进出口等食品安全管理。加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力度,全面接入浙江省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智能监管系统。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防疫药械质量监管。
(十一)严打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组织开展“铁拳”行动、“2022 昆仑”专项行动和“2022 剑锋”系列统一收网行动。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组织查办一批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突破道德底线的违法案件。加大跨境、跨区域大案要案侦办力度,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责任人员依法严厉处罚,实施食品行业从业禁止。加强冷链食品运输车辆核验查控,严厉打击来源不明冷链食品入境。 加大农产品违禁药物和常规药物严重超标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强化行刑衔接,推进跨部门证据互认和案件移送,建立重大食品药品案件执法工作联系机制和数据交互推送机制。落实全省统一的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意见。
(十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建立食品销售风险分级与双随机检查联动机制,实现除食用农产品以外的食品销售经营 100%风险靶向监管。积极推进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组织“评信”“用信”工作,实行农产品生产主体分级分类监管。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按规定对规上食品工业企业开展相关培训。优化食品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失信惩戒。深化药械化经营领域分级分类信用管理,健全信用惩戒机制。
四、以“全受控”为目标,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风险治理
(十三)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闭环管控体系。按照“抽、检、处、研、控”一体化建设要求,挂牌成立县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中心,构建县级部门、乡镇和社会力量三支队伍协同的风险预警交流网络,推动建立“抽检监测发现风险、分析研判预防风险、日常监管防控风险、核查办案消除风险”的协同闭环机制,完善“日常监管、抽样检验、稽查办案、问题处置、分析研判、定期会商”的“六位一体”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体系,形成符合监管实际、具有岱山特色的科学、专业、高效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治理闭环管控新模式。开展食用农产品风险隐患闭环管理改革试点。开展药品安全风险会商,研判评估风险信息,落实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十四)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检测力度。深化食品安全抽检分离改革,全县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量分别达到 3.5批次/千人、1 批次/千人,食源性疾病年风险监测食品样本量 1件/千人,国家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 99.5% 以上,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季度分析研判报告机制,建立健全药物警戒制度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制度,加强部门信息通报与风险会商。
(十五)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任务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和事故处置等多功能组合的应急处置平台。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机制,构建县乡两级应急联动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队伍和设施装备建设。组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开展食源性事件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规范化流程分级培训,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工作质量。
(十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监管执法能力。建设专业、稳定的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立检查员培训教育、绩效考核、能力评估、工作调派等制度,构建“教、学、练、检”一体化检查员培养机制和梯次“培养链”。实施“强队砺剑”工程,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水平。开展基层协管员、网格员、冷链食品物防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开展线上农产品合格证、追溯、监测等农产品质量安全业务知识培训,组织村级协管员、企业质量安全内检员队伍培训工作。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和监督抽考,实现获证餐饮企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全覆盖、中型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全覆盖。
五、以“满意度”为根本,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惠民惠企
(十七)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新版许可电子证书覆盖率达到 80%以上,聚合码扫码应用率达到 50%以上。
(十八)进一步深化阳光建设。推进“阳光工厂”建设,推广应用“CCP 在线”智控模块。加快推进校园智能“阳光厨房”建设,中小学校和二级(含)以上幼儿园基本建成智能“阳光厨房”,校外供餐单位 100%通过 HACCP 或ISO22000 体系认证。新天地广场建成“阳光餐饮商圈”。
(十九)进一步办好民生实事。浪激咀、长涂农贸市场完成省放心市场和三星级市场创建工作。巩固拓展 24 小时“网订店送”药房创建成果,推进民生药事服务站扩面 3 家,深入推进免费提供药事服务,城区覆盖率 100%。开展食品超市示范创建活动。启动食品小作坊“五化”建设,建成实施“5S”现场管理的小作坊 2 家,培育具有文化传承的精品小作坊 2 家。持续深化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创建,打造化妆品示范超市 1 家、示范经营单位 8 家。
(二十)进一步强化品牌赋能。打造“品字标”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做优“岱东鲜蔬”平台。持续推进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全面推进粮食产业“五优联动”提质扩面。抓好《浙江省冷链物流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培育和推进冷链物流基地发展。
六、以“多元化”为路径,进一步推动食品药品社会共治
(二十一)深化责任保险制度。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进力度,集体食堂、农村集体家宴、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参保比例达到 100%,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参保。完“事前事中事后”服务标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服务队伍、食品安全义工队伍、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
(二十二)完善举报投诉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措施,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吹哨人”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加强大案要案曝光力度,形成震慑效果。
(二十三)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基地建设,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平台,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专业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四个你我”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科普志愿先锋在身边”、保健食品、农兽药安全使用等宣传活动,传播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讲好食品药品安全故事。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促进社会共同关心、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
(二十四)强化舆情监测处置。建立食品安全谣言监测及处置办法,有效处置网络谣言。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发声,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 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