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098C/2022-85692 生成日期 2022-10-13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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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2- 10- 13 17: 05 浏览次数:

朱伟平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未来乡村建设过程中用地问题的议案》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未来乡村建设,我县始终坚持多举措齐抓共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规划统筹协调

一是高起点谋划上位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安排农村农业用地。目前,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厅进度要求,我局正在稳步推进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科学预测村庄用地规划,保障相应的建设用地指标,并重点结合现状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和可挖掘能力,提出和制定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重点区域、规模、时序与配套政策,提出农村拆违的目标和策略,以及拆后土地综合利用的方向。

二是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做好“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近两年,已指导各乡镇编制完成秀东村、北峰村、枫树村、石马岙村等十余个村庄规划,挖掘村落产业规划和文旅发展特色,在村庄风貌、农村建房、服务设施配套、特色营造等多方面持续关注。

三是推进渔农村宅基地 “三权分置”改革。根据《岱山县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推进渔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工作,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民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大力实施海岛万幢农房激活行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入股、合作等有效利用方式,探索形成同权同价、同等入市、流转顺畅、收益共享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对未来乡村建设过程中用地问题指明了方向。

二、严格规范农业用地管理

一是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地健康发展的通知》等,已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使用标准、规模和审批流程,以农业观光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以及经营性农产品加工、展销等都按照建设用地报批和管理。

二是严格加强耕地保护。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舟山市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实施方案》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将有限的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切实做到四个禁止: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花卉草皮,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水果茶叶等多年生经济作物,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殖水产,禁止闲置、荒芜永久基本农田。因此,我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农地农用、粮地粮用,不支持耕地架空小木屋、种植药材、花卉等违法行为。

自然资源部通过卫片执法监督等方式定期开展耕地的动态监测监管,我局将继续协助乡镇,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的动态监管,及时督促整改。

三、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未来乡村建设,充分激活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动能,我县积极强化落实相关工作措施。

一是推进“万村景区化”,重点打造农旅融合项目。以提高全域A级景区城、镇、村覆盖率为发力点,实施乡镇、乡村环境景观化行动,积极开展村道修复、村庄公园改造、美丽村口打造等建设。目前共建成A级景区村庄数量累计达到51个,A级景区村庄覆盖率达到90%,A级景区镇覆盖率达到100%。突出乡村区域特色,打造农旅融合项目。实施秀山滑泥湿地公园提升工程、东海郊野公园、双合石壁景区提升工程、海钓公园等重点文旅项目,打造海岛乡村旅游度假胜地。

二是政策引导,稳步推动乡村民宿发展。我县已出台《岱山县支持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对民宿附属用房和景观廊架等搭建事宜,由农业农村、资规、住建、文旅等相关部门会商研判,研究出台相应实施细则。目前,农业农村局正在出台用地用房的实施细则,加大扶持海岛民宿的力度。

四、积极探索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新模式

通过实施建设用地复垦、土地开发等项目结合乡村经济发展、休闲旅游及环境打造生态修复等多元模式,探索未来农村发展新模式,完成村庄整治有机更新,实施乡村振兴。目前我县实施的高亭镇及秀山乡两个全域整治项目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步将不断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学习其他县区的先进理念并结合我县县情开拓创新,争取落实新的项目开发。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6月20日

点击下载: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pdf

附:议案内容

关于解决未来乡村建设过程中用地问题的议案

未来乡村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升级版,是乡村振兴工作的一大重心。随着美丽乡村建设的不断推进,许多的农村新兴产业也随之应运而生,农村用地的形态、规模和方式上呈现出多样化,用地需求越来越大,而原规划的用地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产业发展,未来乡村建设遭遇“无米之炊”,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规划与未来乡村用地要求未能有机结合起来。乡村振兴是党的十九大提出并写入党章的,对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而土地利用规划是之前的规划,没有预留未来乡村建设用地,短期内也未进行有效的对接,造成农业农村发展与用地矛盾凸显。

二、农业农村发展缺乏规划,用地情况复杂,村集体用地存量少,造成乡村振兴过程中用地统筹难。

三、个别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后,对农村土地的使用非农化,造成较为恶劣的影响,影响乡村振兴过程中的规模化用地。

四、一直以来农用地被固化为农业种植,但随着农业加工业的发展以及农业功能的不断扩展,农用地已经不能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需要。

为破解未来乡村建设过程中的用地瓶颈,提出以下建议:

一、根据未来乡村建设实际需要,以三调数据为基础,全面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充分考虑设施农业、田园综合体、农业产业园区、农旅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一二三产业融合等实际用地需求,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农业农村发展,从根本上破解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用地难问题。

二、进一步明确设施农用地使用标准、范围,严格与“大棚房”问题区分开来。属于设施农业的要完善、简化设施农用地报备手续,让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业用地合法化;不是设施农业,但却假借设施农业之名搞农地非农化的,要严厉打击,坚决杜绝房地产模式的假设施农业用地情况在农村发生。

三、对用于农业农村发展的预留建设用地指标要制定用地申请、报批手续、使用规范等,优先安排美丽乡村、农业产业园区、田园综合体、农旅结合、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建设;支持农产品分级、加工、仓储物流、产地批发、晾晒场等配套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域优势特色农业发展农旅结合,以乡村文化为载体配套餐饮、住宿、娱乐、康养等服务业。同时,严禁发展房地产。

四、因地制宜,适度拓展土地使用功能。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有序利用现有耕地进行农业结构调整,例如田间架空小木屋供游客居住,地上种植喜阴药材、花卉、绿肥等作物,复合利用土地,仍作耕地管理。

五、结合美丽乡村、特色小镇建设,盘活现有宅基地用地指标,解决民宿发展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