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岱山县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的通知
全县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
为遏制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开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市级,决定开展岱山县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专项整治内容和目标
对建筑工程领域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预防和监管,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自查阶段
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从发文之日起,开始组织开展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将本单位内每名受聘的持有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信息汇总,并填写“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附件1),报送至县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
自查阶段期间,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单位,应及时办理注销等手续。如因无法提供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管理或已解除劳动关系等相关证明,而暂不能办理注销手续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自查阶段向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并附上劳动仲裁、法院等受理案件通知书,待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认定与用人单位无劳动关系后予以办理注销手续。
对于自查阶段期间主动提出注销申请和整改到位的,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对不配合自查工作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所有自查工作于1月15日前完成。
(二)全面排查阶段
2022年1月15日起,县住建局开始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由局建管科组织人员依照各企业汇总上报的内容进行核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违法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上报县扫黑办和市住建局。
县住建局将全面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形成“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并形成书面总结报告。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依法从严查处。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建筑工程领域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通报,记入不良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对违规的专业技术人员向发证机关上报撤销其注册许可,记入不良信息并向社会公布。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报其实际工作单位和监察机关。
(三)加强宣传引导。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教育引导和宣传,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企业对“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危害性的认知,增强行业自觉抵制“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意识,有效发挥专项整治的最大成效。
县住建局联系人及电话:郁丁,0580-4485092。
附件:
1.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
2.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6日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印发 |
附件1
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企业自查情况登记表
填报企业(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职业资格类别 | 证书编号 | 证书等级 | 受聘情况 | 自查情况 | 自查处理情况 (请打√) | ||||||||||
现受聘单位 | 受聘起止时间 | 社保缴纳起止时间 | 是否存在挂证问题 | 挂证具体情形 (请打√) | 已注销 | 注销办理中 | 未注销 | |||||||||||
A | B | C | D | E | F | |||||||||||||
1 | 张三 | 111111111111111111 | 注册建造师 | 111111111 | 贰级 | XX公司 | ****-**-**至****-**-** | ****-**-**至****-**-** | ||||||||||
2 | ||||||||||||||||||
3 | ||||||||||||||||||
4 | ||||||||||||||||||
备注: 1.“是否存在挂证问题”一栏,自查不存在的选择“否”;自查发现存在“挂证”问题的选择“是”,并填写“挂证”具体情形,具体情形选择如下情况: A.在A单位工作、缴纳社保,证书在B单位注册。 B.证书注册在原单位,实际已离职,新单位不需要证书,证书未变更单位,社保由新单位缴纳; C.原单位离职,证书未变更单位,新单位在缴纳社保; D.持有多本证书,分别在两家及以上单位注册; E.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取证书注册在企业,挂靠项目或资质; F.除以上情形外的,可自行填写具体情形。 2.表上所列人员需提供注册地社保部门打印的近三个月社保缴费清单原件。 |
附件2
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情况汇总表
部门: 时间:
区域 | 类别 | 违法违规情况 | 人员处理情况 | 单位机构情况 | 备注 | |||||||||
A | B | C | D | E | F | 已注销 | 注销办理中 | 未注销 | 已处理 | 未处理 | ||||
岱山 | 专业技术人员 | 注册建造师 |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国家机关人员违法情况 | ||||||||||||||
备注: A.在A单位工作、缴纳社保,证书在B单位注册。 B.证书注册在原单位,实际已离职,新单位不需要证书,证书未变更单位,社保由新单位缴纳; C.原单位离职,证书未变更单位,新单位在缴纳社保; D.持有多本证书,分别在两家及以上单位注册; E.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取证书注册在企业,挂靠项目或资质; F.除以上情形外的,可自行填写具体情形。 |
岱建设建〔2022〕1号关于开展岱山县建筑工程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