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7号建议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1- 09- 03 11: 46 浏览次数:

沈艳艳等4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整治一次性塑料制品市场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塑料污染专项治理的举措和成效

2018年来,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塑料污染专项治理工作已相继纳入到我县政府有关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无废城市”建设的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去年9月,我县制定出台了《岱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各局办、各乡镇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标志着我县“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已进入实质性的攻坚阶段,计划至2021年底前,完成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基本实现“产废无增长、资源无浪费、设施无缺口、监管无盲区、保障无缺口、固废无倾倒、废水无直排、废气无臭味”的任务目标,创建内容涵盖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以及五水共治等方面。目前,就塑料污染专项治理领域,在县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县各有关职能部门正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持续、稳定、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

1、建立完善推进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7月,我县成立了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了县属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职责任务。2020年下半年,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需要,成立了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目前,以上机构正在正常运作中,且已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相关规划之中。二是制订出台相应政策和年度工作计划。自2018年来,我县相继制定出台了《岱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9-2035年)》、《岱山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岱山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岱山县集中开展严格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岱山县关于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通知》、《岱山县农业废弃包装物和农膜回收与处置实施方案》、《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舟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等规划、政策文件,同时,围绕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推进,县政府及时制订印发了相应的年度工作计划或清单任务,截至目前已连续4年将“禁限塑令”、“塑料污染专项治理”等相关工作纳入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攻坚行动计划中。今年,推进塑料污染整治工作也已同时列入到“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年度计划中。三是建立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的牵头下,我县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督查考核机制,成立了专项考核领导小组并制定年度考核办法,通过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督促县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年度工作计划和清单任务持续有效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等相关工作。

2、严格产业准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新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项目,大力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全生物降解购物袋和升级改造现有塑料购物袋生产线。截至目前,我县尚未涉及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的项目获得发改或经信部门的备案实施。

3、加大治污宣传力度。通过岱山电视台、岱山论坛、室内外电子广告屏、公交车电视、出租车顶灯、户外标语、手机短信、微信专刊、现场检查、摆设宣传摊位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禁限塑令”等宣传活动,营造塑料污染治理宣传氛围。县市监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商务局等县属部门结合执法工作实际针对性加强了对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的重点宣传并发布消费警示,积极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养成一次性塑料制品购销使用及生活垃圾分类习惯,提高全社会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关注度与参与率。

4、加强市场监管。根据省、市有关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规定,一是对销售塑料购物袋企业进行全面清查行动,严禁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和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企业进行逐户排摸并登记汇总,对“限塑”情况、购销台账是否建立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目前,我县无相关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和相应生产线项目,也未发现存在相关无照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黑窝点。二是加强对销售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和城乡垃圾分类的日常监管及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市监、城管、经信(商务)等县属职能部门明确了责任领导与责任科室,指派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超市、农贸市场、沿街商铺、社区等场所开展日常检查工作,对违反垃圾分类、塑料污染治理有关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开展执法处罚,并依法依规列入失信记录,在诚信建设领域予以联合惩戒。三是落实市场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有市监部门依法督查批发企业建立购销台账、签订禁限塑承诺书。督促生产、销售企业和农贸市场签订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承诺书。组织实施“禁限塑—雷霆”专项行动。

5、加强流动性场所管理。要求各客运场站、客车、客船等场所,禁止向旅客、游客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于速食产品,要求提供可降解包装袋;要求车站、码头等候厅、景点景区内商户不得免费向旅客提供塑料购物袋。交通、文旅等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要求指派执法检查人员定期和不定期对岱山长涂汽车站、岱山竹屿客运站、衢山客运站、鹿栏晴沙等水陆客运站场和旅游景区开展日常性检查活动。

6、推进资源循环利用。鼓励超市门店、农贸市场使用菜篮子、布袋子等可循环购物袋,倡导消费者重复使用耐用型循环性购物袋或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袋。环保、发改等县属有关部门结合环保、节能、信用等职能宣传工作,采购了一批可循环使用的购物袋,在相关宣传活动中向群众免费发放印制有宣传标语的可循环购物布袋,鼓励群众广泛使用。

二、今年上半年我县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关情况

2021年,是落实全省、全市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的开局之年。根据系统集成、重点治理、循序渐进、全民参与的原则,省、市、县三级政府已经明确今年塑料污染治理的任务目标是:于年底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全面落实“治塑”工作要求;推动一次性塑料制品行业加快转型升级,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为加快推进我县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确保省、市有关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落地,今年年初,我县将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分别纳入到了由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管理局)制定的2021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行动计划和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制定的2021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中,明确了由县发改局负责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的总牵头工作,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能职责各自负责相关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合力推进塑料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近期,在县发改局牵头下,正在会同县属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下步如何完善我县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机制以确保工作深入推进。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浙江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制定的《浙江省塑料污染治理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1—2023年)》(浙发改环资〔2021〕26号)、《舟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舟发改资环〔2020〕5号)等文件精神,县发改局积极主动向县领导做好工作汇报,衔接县府办及时向全县各有关单位转发了上级相关政策文件,明确了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和县属各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组织、协调县属各有关部门、各乡镇政府认真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强化塑料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助推美丽岱山、美丽海岛建设。近期,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下,县发改局正在着手牵头制定《岱山县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围绕“禁限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禁限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限制使用宾馆和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禁限使用快递塑料包装、培育推广替代产品、资源循环利用、回收处置、支撑保障、文明风尚、联合检查”等十大专项行动,落实相关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整体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目前,该工作清单已完成向各有关单位的意见征求,即将印发。

今年上半年,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县属职能部门在前期禁限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基础上,高度关注一次性塑料制品源头管控,扎实推进禁限塑行动和过度包装专项整治。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助推行动开展。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活动、日常监督检查等形式开展禁限塑相关宣传,并发布消费警示,积极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抵制过度包装,切实维护城市环境。扎实开展推广使用布袋子宣传活动,向广大经营户、居民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使用布袋子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关注度与参与率。二是明确重点,坚持源头减量。市监、生态环境、城管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项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以大型商场、超市、批发企业和集贸市场等销售、使用塑料袋和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企业为监督重点,督促商场、超市落实第一责任人制度,建立销售使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禁限塑规定。以辖区内酒、饮料、保健品、化妆品等过度包装问题突出的商品为治理重点,开展过度包装整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三是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工作实效。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和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企业进行逐户排摸并登记汇总,对“禁限塑”情况、购销台账是否建立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经排查,目前辖区内无塑料袋生产企业,累计签订塑料袋销售、使用单位承诺书73份,并对辖区内塑料袋批发、经营户、商场开展塑料袋专项抽检,开展抽检7批次。同时加大对餐饮单位的塑料制品使用检查,督促餐饮业禁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一次性餐具。

三、下步深化塑料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计划

你们提出的“大力整治一次性塑料制品市场,以增强群众环境保护意识,争做爱护环境、关注环境的环保者”的建议,在塑料污染治理领域十分具有针对性,县政府将在前期禁限塑工作基础上,结合你们的建议,继续组织县属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深化和细化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县委宣传部总牵头负责下,组织县属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过各种载体,丰富宣传内容,增强宣传的效果,进一步增强广大消费者、市场开办者及市场经营者、宾馆餐饮单位遵守“禁限塑”的自觉性,引导消费者转变购物习惯,争取更广泛的支持配合。

二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制定完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长效联动的多部门执法监管机制。以文明县城创建为契机,加强对包括批发及零售市场、交通、旅游、农业、渔业等领域在内的塑料污染治理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和整治。建立塑料污染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和日常工作联络制度,不定期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研究,确保专项整治如期推进并收到实效。

三是强化执法整治力度。市监、综合执法、生态环境、海洋渔业等县属各职能部门将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积极开展综合执法整治,特别是对禁限塑政策执行不力的塑料购物店经营者及农贸市场举办者加大处罚力度,进一步确保禁限塑工作落实到位。广泛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及群众,结合疫情防控、垃圾分类、“无废城市”建设推进工作和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工作,并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及时提供违法丢弃行为线索报相关职能部门予以处理。农业农村局将在农业领域牵头有序推进全县农膜回收及资源化利用工程。海洋、海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将根据职能职责推进船舶垃圾、工业固废、生活垃圾的执法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力度。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真诚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岱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