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 07- 30 16: 15 浏览次数:

徐岱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公安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协办意见,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提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规范小区内非机动车管理和处罚机制。《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已明确规定,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车。禁止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车充电。违反此条款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作为我县物业主管部门,我局在日常物业管理监管中,将积极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业主委员会做好非机动车停放位置的划定,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管理责任,对于业主违规充电、乱停放等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上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同时,我局已将小区内的非机动车乱停放、私拉充电等问题作为小区年终考核的一部分。

二、积极推进小区电瓶车集中充电设施改造。自去年以来,我局结合创城有利契机,积极推进小区内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改造,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小区内的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改造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截至目前,已完成太阳城一区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42处、太阳城三区24处,完成半岛城市花园电动车集中停放点51处;海德花园(66处)、蓬莱阳光(59处)电动车充电停放点改造已进场施工。完成渔父乐园、城市阳光、中泰花园等非物业小区改造70处。同时,加快居民小区内电动车集中停放点施划,截至目前共施划1336处。但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改造涉及公用部位,根据最新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该小区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后,由规划和绿化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在前期物业向业主意见征询中发现,业主对改造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同意率仍不理想。由此可见,利用小区公共部位改建停车位还存在相当大难度。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改造的宣传力度,邀请业主委员会、兼合式党支部、业主代表等现场观摩已改造的小区,以提高业主对利用小区公共部位改建电动车集中充电停放点的认可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会同县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和乡镇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发动社区消防宣传大使、消防代言人、志愿者、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业主微信群、小区电子屏、公益讲座等)宣传电动车乱停、乱充电带来的危害,让非机动车文明停车、规范停车的意识深入人心,自觉摒弃非机动车随意停车、随意充电的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附件:提案原文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内非机动车管理的建议

电动自行车是许多市民市内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车辆乱停乱放现象也屡见不鲜。但随着我县文明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城区道路、景点等处的电动车摆放管理日渐规范,车辆基本都能有序停放且有专人管理。但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管理始终未见改观,没能与我县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同步推进且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电动自行车停放困难、停放无序。随着住宅小区内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多,大量占据小区公共空间,导致非机动车停放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而我县绝大部分的住宅小区均未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市民大多见缝插针,在小区有空的地方随意停放,显得有些无序和凌乱,有的甚至阻塞消防通道。

2、电动车充电困难且留安全隐患。我县的绝大部分住宅小区都没有安装室外的集中充电设施,市民只能选择车棚楼道的插座进行充电,在一些老旧小区,甚至根本没有车棚,随意私拉电线充电也就成了迫不得已的选择,这些都留下了火灾安全隐患。虽然安全监管部门和小区物业也经常检查和张贴公告,但迫于市民确实无法解决充电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也只能视而不见。

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1、明确住宅小区内非机动车的管理标准。进一步明确住宅小区内非机动车管理的主管部门和具体实施管理的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制订出台我县住宅小区非机动车管理的规范和标准,明确小区停车和充电等设施设备的配备标准、停放管理的基本规范等要求。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小区非机动车管理的督查,要将小区非机动车辆停放管理纳入小区物业和业委会考核内容。

2、加强住宅小区内相应设施设备规划和改造。主管部门要协同业委会和物业企业等对住宅小区的非机动车停放和充电等设施设备作整体规划设计,统筹协调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划分。分步推进相关设施设备改造,比如划定非机动车停车线,建设统一的充电桩等。对新建小区,将非机动车的停放和充电等内容等纳入小区整体规划。

3、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让小区居民熟知非机动车的管理规范要求,引导居民规范停车、规范充电。物业管理企业要加强小区非机动车停放的管理,对不规范停车和充电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并加以纠正,对拒不改正的,要由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