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决定】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美丽港湾景观带建设(城防海塘)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
06-
29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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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美丽港湾景观带建设(城防海塘)项目符合公共利益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现根据规划用地范围和房屋实际状况,确定该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为:高亭镇沿港东路2、4、6、8、10号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共计征收建筑面积约3300平方米。
特此公告。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