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1518/2021-00825 生成日期 2021-05-13
发布机构 县教育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民办教育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监管信息】岱山县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教育局 发布日期: 2021- 05- 13 16: 28 浏览次数:

全县各校外培训机构、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有关要求,促进公正文明高效执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育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的通知》(浙教法〔2020〕13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科室(单位)应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促进民办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营造健康安全的教育环境。

二、抽查主体

岱山县教育局

三、抽查对象

全县经批准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抽查事项与内容

1.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2.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违规行为。

3.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4.校外培训机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行为。

5.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专任教师未持有教师资格证开展学科培训行为。

6.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上课行为。

7.校外培训机构违规收费行为。

8.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要求实施信息公开。

9.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获取、泄露家长、学生个人信息行为。

10.校外培训机构未按规定落实预防近视措施。

五、抽查方式

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六、抽查的比例和频次

抽查一所校外培训机构,同一校外培训机构全年被抽中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次数不超过2次(含2次)。因专项整治、特殊事件或上级部门指令等情况另行部署定向抽查的,不受比例和频次限制。

七、抽查的结果运用

1.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增强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办学的自觉性。

2.及时通过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及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动态记录执法信息,检查情况同步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严重违法违规办学的机构纳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管。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即时将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双随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核,牵头科室(单位)依据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到位。

2.坚持依法监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权力运用,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3.坚持公开公正。推行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减轻抽查对象负担,保障抽查对象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4.加强对抽查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会议、网站等,扩大“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知晓率,把抽查实施与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在保证公示信息及时性、准确性和强化社会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


岱山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