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21-79312 | 生成日期 | 2021-10-09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办发〔2021〕38号 |
组配分类 | 县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城乡建设(含住房) |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城区排水系统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方案(试行)》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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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府办 发布日期:2021-10-10 10:36 浏览次数: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岱山县城区排水系统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岱山县城区排水系统建设管理体制机制调整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理顺岱山县排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城区排水建设管理水平,切实解决城区排水权属不清、多头管理等问题,推进“品质岱山”建设,制定本调整方案。 1.城区排水系统实行“建管分离”模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为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坚持一张底图、统一建设、统一监管原则。 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负责规划区内污水系统全线(含所有市政污水处理设施,如管网、窨井、提升泵站等,不含污水处理厂)的管理、养护、维修工作,原农业农村局负责管理的提升泵站移交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管理。 负责雨水系统(含所有市政雨水设施、高亭长河、强排等,不含防洪闸门)的管理、养护、维修工作,在防汛期间服从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原人民路口、安澜路口、清泰路口、仙洲桥、仙洲公园5个小闸门,已由县农业农村局改造为蝶阀并与市政雨水管直接相连,日常管理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负责,维修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负责背街小巷雨污水管网的监管工作。 负责行使执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及相关行政审批等事项。 委托县住建局组织实施全县市政公用设施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县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区排水系统专项规划、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交由城投实施。指导高亭镇做好背街小巷的雨污水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雨污分流、城中村改造等涉及市政雨污水系统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污水处理厂的BOT管理工作。 4.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闸门的建设、养护、管理工作,包括移交至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的蝶阀的维护工作。在防汛期间负责水雨情预警和城区水库安全,服从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继续负责污水处理厂的水费管理工作。 5.高亭镇:负责背街小巷雨污水建设管理工作,在施工期间接受住建局监管。在防汛期间服从三防指挥部统一指挥。 6.移交:新建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会同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及有关单位进行完工验收。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凭完工验收单即刻介入管理,质保期内的维修及整改由建设单位负责。质保期后,由建设单位组织交付。经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对项目进行重新评估,由建设单位进行修复、整改、整理相关资料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移交至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进行养护管理工作。 7.资金保障。县财政局在现有的保障基础上按职责分工统筹安排资金。 8.根据《舟山市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搭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智慧管理平台,以智慧排涝为首批应用场景,打破行政壁垒,最终实现统一平台数字化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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