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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亭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高亭镇 发布日期: 2021- 01- 07 11: 37 浏览次数:

高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亭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各办,镇属各有关单位:

因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高亭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亭镇人民政府

                                   202235


高亭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我镇森林防火工作,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努力减少森林火灾对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高亭镇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启动

一旦发生森林明火燃烧,当地社区、村(社)责任人应立即报告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警后,本预案随之启动。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镇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并按程序向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同时,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向火灾发生地的社区、村(社)通报情况,并下达应急处置的命令。

二、处置程序

(一)发生小范围的森林明火燃烧,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派员赴现场指挥火灾发生地的社区、村(社)扑救队伍进行扑救。

(二)燃烧持续1小时以上,调动镇森林消防扑火小分队赶赴现场实施扑救行动,镇森林消防指挥部负责人赴现场指挥。

(三)燃烧持续2小时以上,调动镇所有扑救力量实施扑救行动,镇森林消防指挥部主要负责人赴现场指挥。

(四)根据《岱山县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我镇出现下列火情之一的:

1)连续燃烧超过3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列入县较大森林火灾III级),由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启动县级预案,我镇指挥部在县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三、组织领导

1、镇森林消防指挥组成

 挥:林海杰(镇长、党委副书记)

副指挥:陆剑东(党委委员)

          (副镇长)

夏陆军(党委委员、高亭派出所所长)

贺列幸(城郊派出所所长)

  员:金  波(党政办主任)

唐军世(安管中心主任)

沈海旺(农办主任)

赵群波(财政办主任)

周冰莹(社管办主任)

  (人武部副部长)

  (中心卫生院院长)

张歆晨(宣传干事)

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安管中心因工作和职务变动等原因调整的,由相应接替职务人员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四、职责任务

(一)森林消防指挥部职责任务

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的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救力量,采取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二)森林消防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任务

党政办:履行后勤保障、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能。

安管中心:负责应急值守、扑救物资保障、信息汇总、灾后救灾物资管理调拨。

农办:负责火灾扑救的综合调度、信息传递、扑救咨询、现场督导和灾情评估。

派出所:组织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理;负责组织局部地段森林防火戒严令的实施;负责对森林火灾案件的侦破。

财政办:做好扑救火灾补助资金的筹集、落实和使用的指导、监管工作。

社管办:负责组织指导救灾移民转移,灾后重建和生活保障,扑火伤亡人员抚恤。

人武部:负责组织驻辖区内的预备役民兵抓好森林火灾的基础防范工作;参与森林火灾抢险救灾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医疗和医护人员对森林火灾伤员的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宣传口子:负责森林防火抢险救灾事迹和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

五、方案实施

(一)扑救战术:一是加强现场调度,扑救力量以镇应急小分队为主,社区、村(社)扑救队伍和其他扑救力量为辅(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在校学生不得参加扑救),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现场统一指挥,就近调动。二是为确保扑救人员人身安全,镇森林消防扑火小分队扑救时实行队伍分组,由组长带班,5-7人为一组,3-5人为一伴(镇森林消防扑火小分队名单详见附件)。三是现场指挥人员在火场外围观察火势动态,及时提醒扑救队员撤离危险区域。四是牺牲局部、保全全局,开辟林火隔离带,阻止林火蔓延。五是留足看守人员,防止死灰复燃。六是带班组长需填写《高亭镇森林消防扑火人员安全出勤管理登记表》。

(二)通信联络:要尽量运用现代通讯设备,保证扑救现场与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的通讯联络畅通无阻。

(三)灭火工具:镇安管中心配备足够的灭火工具以供扑火人员使用,各社区、村(社)也要配备足够的扑火工具。主要包括灭火水泵、扑火拖把、灭火拍、铁锹、柴刀等灭火工具。

(四)后勤保障指挥部办公室会同镇党政办负责落实扑火所需食品、饮用水、药品、交通工具等后勤保障供应。

(五)火灾查处:农办、安管中心要配合派出所和县森林公安局,及时查明森林火灾原因,依法处理肇事者。

(六)善后处理:社管办要协助有关部门妥然处理好对灾民的抢救,安置,疏散及对扑救人员的医疗,抚恤等工作。

六、预案管理

(一)本预案所规定的力量配置为全镇依据现有状况制定的,不得自行调减和变动,由此造成扑火战机贻误的,将严肃查处。

(二)本预案下发后,社区、村(社)要组织宣传,贯彻执行。

(三)本预案报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备案,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五)本预案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负责解释。

 

 

 

 

 

 


附件

高亭镇森林消防扑火小分队名单

 

 长:陆剑东     

副队长:     唐军世   沈海旺

 员:胡     方夏飞   陈军波   姜卫国     

               赵汉明   徐永海

       夏光露   金文韬   韩毅赟   赵宜伟   陈国忠   

王建波   於海明   乐梅海   韩毅豪   何磊平

祝志波   於磊杰        毛剑杰   钟柯宇   

田鲁斌   蒋诗瑜   

分组情况:

第一组:组长:  

        队员:胡    方夏飞  陈国忠  於海明  钟柯宇

第二组:组长:沈海旺  

        队员:陈军波  姜卫国      王建波  韩毅豪

第三组:组长:唐军世

        队员:刘        赵汉明  徐永海    

第四组:组长:夏光露  

         队员:金文韬  乐梅海  何磊平  田鲁斌  蒋诗瑜 

第五组:组长:韩毅赟

         队员:赵宜伟  於磊杰  祝志波      毛剑杰

 

 

高亭镇森林消防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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