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亭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等相关事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 发布日期: 2021- 01- 21 20: 58 浏览次数:

 

 

 

根据《舟山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际居住问题,顺利完成2013年岱山县高亭城区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坐落在高亭镇安居家园8幢,共31套,其中底层50平方左右户型8套;二至五层50平方左右户型7套,60平方左右户型16套。(具体户型见附图)

(注:因底层层高低于普通住房设计层高且公摊系数大,租金低于其他房屋)

二、经过本人申请,共核定59名申请人参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三、本次廉租实物分房采用电脑“摇号”方式,活动于2013年 12月19日下午2点在高亭镇人民路127号县老干部局四楼会议室进行。

四、参加本次“摇号”仪式的申请人需凭《岱山县廉租住房申请资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到达“摇号”现场。每个申请人家庭限二人参加,因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可书面委托他人(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人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参加。

(注: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需携带低保证,困难救助证;家庭中有残疾人的需携带残疾证)

五、本次“摇号”采取专门设定计算机软件程序,由计算机随机确定入围及选房顺序号。摇号所使用的计算机由县公证处提供,使用的摇号软件由舟山市房地产管理局研发,该摇号软件已报县纪委备案。

首先对持有《舟山市最低生活保障证》、《舟山市困难救助证》的3户家庭直接入围,摇选房顺序号,第二次对剩余56户低收入家庭摇顺序号,1-28为入围顺序号,29-56为备选顺序号。

家庭总人数为2人以上(包括2人)的入围家庭和家庭总人数为1人的入围家庭分别再摇选房顺序号。

选房顺序依次为:首先低保户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号(除60平方户型的房屋外),其次申请家庭总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号,最后申请家庭总人数为1人的家庭按选房顺序号挑选房号。

低保户选房计算机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摇号程序,并将3名低保户名单导入摇号软件,打乱名单顺序。

第二步:点击摇号软件中的开始按钮进行滚动摇号,按Q 键随机产生3名低保户选房顺序号。

第三步:保存摇号结果,然后导出摇号结果并保存,摇号结果保存文件名为:廉租住房低保户选房顺序号.xls。

低收入家庭选房计算机操作步骤:

同上述低保家庭操作步骤。

六、本次选房家庭成员中有下肢残疾或视力一级残疾的,要求照顾的,按摇号产生的选房顺序号先后优先挑选。

七、入围人根据所挑选的房号,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到县行政中心鱼山大道693号B3楼233室县房管处住房保障科办理实物配租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二年内不得申请实物配租,但可享受租金补贴。放弃的房号按顺序对应备选入围者的先后顺序号。

八、本次“摇号”未入围者,可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今年新申请家庭请于2014年1月10日之前到县行政中心鱼山大道693号B3楼233室县房管处住房保障科办理租金补贴手续。

九、本次活动由浙江省县公证处公证,县纪委、县住建局现场监督。

十、本规则解释权属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