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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财政、国资法制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承担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国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许可、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核准、备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