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号议案的复函
信息来源: 县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20- 07- 17 08: 24 浏览次数:

陆燕等3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罐装煤气瓶安全运输的建议》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结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办单位意见,并与你们面商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非机动车装运居民生活用罐装煤气瓶规定不健全,两轮电动车运输罐装煤气瓶的乱象时有发生。为整顿和规范我县瓶装液化气市场秩序,确保罐装煤气瓶运输安全,全力推动我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今年4月,县政府制定《2020年岱山县瓶装液化气市场行业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结合你们的建议,由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职能单位实施全县瓶装液化气市场安全整治工作,规范罐装煤气瓶安全运输。

一是推行城区电动车罐装煤气瓶安全运输准入、人车信息备案机制。原则上规定电动车装载罐装煤气瓶不超过2个,重量不超过100公斤且不得妨碍安全行驶。二是对电动车罐装煤气瓶安全运输实行“五统一”,即统一防盗登记、统一保险、统一佩戴头盔、统一电动车编号、统一运送人员服装颜色。三是开展常态安全教育,建立健全警企联络,严格落实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制度,每季开展不少于1次的交通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引导骑手安全守法文明配送。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岱山县公安局

2020年6月3日

 

(联系人:洪舰军            联系电话:4473400)

 

关于规范罐装煤气瓶安全运输的建议

 

为改善我县道路交通环境,为打造港口花园城和推进自由贸易港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相关规定,自2017年8月起我县对“两非”车辆进行了整治,城区内禁止了电动三轮车通行,对罐装煤气瓶充装运输带来一定的影响。现在城区内的经常可以看到用两轮电瓶车带着好几个煤气瓶在路上行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如若发生意外,结果不堪设想,希望有关部门引起重视,规范管理罐装煤气瓶运输。

针对上述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运输车辆管理。配送车统一安排、统一标识,车型可以不单一,按具体地形与居民小区要求配置;

2.强化配送人员管理。配送人员除统一服装、佩戴证件外,应建立配送人员信息数据库及配送台账、考核制度,保证“人瓶统一”,即保证所送气瓶地址、人员与在燃气企业实名登记的一致;

3.加强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平台告知广大市民实名制与统一配送的必要性,并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提升用户安全配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