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部门统计数据资料是各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国民经济核算的重要来源。当前部门统计机构不健全、职能弱化、数据质量不高、统计信息的共享机制不完善,制约了部门统计职能的有效发挥。因此,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分工协作机制,改进和完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整合部门统计资源,提高部门统计数据质量,已成为当前政府统计体系建设的重要议题。
一、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实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部门统计工作,把加强部门统计作为强化统计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转变观念、加强考核、强化协调,不断提高部门统计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转变观念,由“做统计”向“管统计”转变。在实际统计工作中,政府综合统计过多地将精力放在统计调查服务方面,对部门统计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政府综合统计对部门统计的协调管理力度不足。随着新形势的发展,统计工作涉及面越来越广,情况越来越复杂,单纯依靠政府统计自身的力量已远远不能满足统计工作需求。积极转变工作思路,由“做统计”向“管统计”转变,做到“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优势,充分利用部门统计的成果,充分发挥部门统计的积极性。
(二)加强考核,落实部门统计工作责任。部门统计工作的高效率和高质量离不开制度的强有力推进。我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的举措,建立了建立全县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我县连续多年将部门统计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对部门工作的年度综合考核,出台部门统计工作考核细则,对部门统计工作进行具体规定,按年度对部门统计进行考核评价。
(三)强化协调,提高部门统计工作水平。加强部门沟通,建立健全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全县重大统计工作问题。加强部门统计业务培训,针对如何开展报表布置、填报、催报、数据审核、程序操作撰写数据评估报告等问题,通过年报布置会、业务研讨会等形式分别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部门统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部门执法力度,积极组织部门统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强化部门依法统计的意识。
(四)加强基础,部门统计工作有成效。一是部门统计基础不断加强。部门统计围绕健全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加强数据质量、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明确了统计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工作职责,从组织上为做好部门统计工作奠定了基础。各部门普遍加大了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改、经信、交通、海洋渔业、文化、教育、卫生等部门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统计网络体系,统计力量进一步加强,统计手段不断创新。二是统计服务水平有所提升。部门统计不仅为本部门、本系统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提供了大量的统计资料,还配合政府综合统计完成了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及时向政府综合统计提供国民经济核算必需的统计、财务、业务核算资料。同时,积极发挥参谋作用,采取统计分析研究,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二、部门统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统计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升。当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很多行业的核算基础资料来自于部门统计。一方面统计系统专业人员还存在重视统计具体工作而轻视部门统计管理的观念,常规统计工作中疏于对部门统计的业务指导,对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监管还比较困难。另一方面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定位出现偏差,认为部门统计工作是部门自己的事情,与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无关,一些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部门统计数据资料在GDP核算的基础性作用。
(二)部门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相对滞后。部门统计调查方法比较单一,多数部门采用的还是全面统计的方法,求全求备的思想观念比较普遍。有些部门统计的指标沿用过去系统内的口径,个别指标还是计划体制保留下来的生产指标、总量指标。特别是部门系统内重业务统计轻价值量统计现象比较普遍,还不能满足GDP核算的需要。
(三)部门依法统计的意识相对薄弱。在部门统计工作中,依法统计的意识还相当薄弱,存在着一些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现象。一是有些部门不按规定到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审批、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造成统计内容重复交叉,数出多门,加重了基层调查对象的负担,影响到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质量。二是重要统计数据在公布之前没有按要求与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协商,不及时向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报送部门综合统计资料等等。
(四)部门统计职能与行业管理的要求不相适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部门统计职能没有及时调整和强化,任务与人员的矛盾加剧,统计人员不稳定,业务水平不高,信息化水平不高,统计范围仍沿用原来的隶属关系等等。总体上部门对企业的“管控力”下降,造成部门全行业统计困难重重,统计工作的基础远远不能适应行业管理新形势的需要。
三、加强部门统计工作的建议
(一)理顺部门职责,强化统计工作考核。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双翼,部门统计是政府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进-步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才能充分发挥政府统计的整体效能。要进一步理顺政府综合统计和部门统计职能关系,明确部门统计工作职责,分解部门统计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年度工作考核,进-步加强部门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统计基础,提高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部门统计规范。一是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再次基础上建立灵活的行业统计(专题工作)会商机制,协调统计调查和信息交换机制。二是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统计资料报送标准、要求,明确各部门需要报送的报表种类、表式报送方式、报送频率及时间。三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标准,进一步规范部门行业统计调查工作,建立健全部门统计业务台账制度。
(三)加强业务指导,提高部门数据质量。统计局要指导完善部门统计报表制度,增设那些能够反映市场经济和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行业调查内容,定期组织部门专业统计人员开展综合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统计业务能力。建立健全部门数据质量评估制度,对涉及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基础资料定期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各部门发布本系统的统计资料,应与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有关资料相一致。部门经济社会统计资料涉及全局性的,在向社会公开发布前,需经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审核。
(四)加强调查项目管理,促进部门依法统计。一是政府统计要进一步完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服务措施,建立动态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库,定期清理过期统计调查项目,运用社会监督机制,遏制违规统计调查。二是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部门实施的统计调查项目要依法接受政府综合统计的统一管理。建立以系统内单位为对象的调查项目,须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备案;建立调查范围涉及系统外单位的统计调查项目,必须报同级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凡已有符合要求的统计资料的,应当充分加以利用,不得向基层重复布置调查。三是建立部门统计工作年度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贯彻落实统计法、机构网络建设情况,贯彻国家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标准、部门调查项目方案执行情况等进行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