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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816747864/2020-69758 | 生成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主题分类 |
林雪飞委员: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现二次复函如下:
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高水平全面小康的必然要求,是做好社区村体制改革完善工作“后半篇文章”的关键。为巩固我县集体经济“消薄”成果,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出台了《岱山县关于进一步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岱委办发〔2020〕34号),按照发展薄弱村、壮大一般村、做强富裕村的要求,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22年,全县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总收入达30万元、年经营性收入达15万元以上;80%以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总收入达60万元、年经营性收入达30万元以上。具体做法如下:
一、全面巩固“消薄”成果。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兼顾、改革创新。根据省“千企结千村、消灭薄弱村”专项行动,规定到2020年末所有村实现年收入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这一目标,确保所有省级薄弱村不返贫。目前我县2个省级薄弱村于2017年完成消薄任务实现当年摘帽,近年来持续形成长效“造血”机制,巩固“消薄”成果,2019年全县97%的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78个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1.85亿元,其中经营性收入9614万元。今年以来,根据市定标准,对经营性收入在15万元以下的村分类指导,守住“返薄”警戒线,通过飞地抱团、村办公司经营、闲置资源盘活等方式增加经营性收入。
二、多举措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集体经济发展途径,例如岱东镇涂口村持续开发上船跳文旅项目,申报3A级经济村庄,打造上船跳百亩花海、湿地游船、精品民宿、盐文化体验基地,发展上船跳夜经济,探索集体经济新的造血点。秀山乡秀东村依托惠生海工,组织新建“兴东街”商贸街,17间商铺成功拍租,预计年集体经济收入可增加70余万元。村级成立村办建设公司和商业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商铺出租、规划建设、运营管理事宜,促进集体经济发展提质扩面。岱西镇双合村承接鱼山绿色石化溢出效应,打造“石头记”美丽精品村,整合各项闲置资源形成资源清单,盘活30余套闲置农房,助力旅游休闲产业均衡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三、“三保障”撬动集体经济发展市场。一是用地保障。落实村级留用地政策,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在安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时,优先落实村集体发展所需用地,破除集体经济发展土地因素制约。二是资金保障。强化财政以奖代补、贷款贴息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金融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对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贷款利率实行优惠,破除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瓶颈。近三年来,集体经济项目贷款总额1167万元,部门和企业资助帮扶242万元,推进项目18个,政府贴息资金73万元。计划至2022年,金融投放集体经济项目贷款4000万元,全面覆盖经济薄弱村扶持项目。三是人才保障。筑巢引凤实施“两进两回”,动员和引导在外企业家、高校毕业生、优秀外出青年等各类人才回家乡创业创新,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从今年村级换届来看,村班子呈现年轻化、知识化,将会投入更大创劲发展集体经济。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
关于发展壮大岱山县村级集体经济的建议
近几年来,我县通过立足资源优势,激活内生动力,挖掘发展潜力,初步形成了多渠道、多类型、多元化的发展格局,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但由于我县陆域面积狭小、海岛地区相对偏僻、人口流出较多、缺乏能人带动的客观实际,可统筹利用的资源相对有限,可供发展的要素支撑明显不足,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仍然步履缓慢,总体上处于省内落后方阵。为此建议:
一、因地制宜,分村施策选好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1.重点扶持薄弱村(年收入10 万元以下且经营性收入5 万元以下的村)。对于紧邻的中心村的薄弱小型村,建议适当时期调适村庄规模,“撤并”并入中心村;对于有文化保护价值的古村落,应单列保护。同时实行“强弱抱团”发展。鼓励部分经济薄弱村通过整合资源共同成立农合公司,采用市场运作模式,组团式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积极发展乡村旅游。
2.做强做大中等村(主要为10-30 万元的经济一般村和30-100 万的经济中等村)。城郊村以发展物业经济为主。要充分发挥区位、交通、信息等优势,发展产销合作组织,构建物流配送等系列服务网络,发展商贸流通,通过收取管理和服务费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普通渔农村要加快发展现代渔农业。鼓励村集体围绕当地优势产业,特别是要算好“土地帐”,通过返租倒包、股份合作、统一营销等方式,积极参办农民合作社和加工企业,发展一批组织化联结、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的现代渔农业强村。要鼓励发展生产服务业。村集体作为投资主体,为农村一、二产业发展提供生产经营的专项服务和配套性服务。
3.规范提升富裕村(主要为总收入100 万元以上的村)。
我县目前的富裕村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对其发展主要是做好风险防控、规范化管理和资产经营。对于已经全部“失地”的城中村。因集体经济组织不再享有土地所有权,农民已全部转为居民,其重点工作应从“城中村”改造转为向“城中村”管理,要逐渐转向履行城市居民社区职能;对于部分失地的“城中村”。这类村大部分地被征用,典型的如东海村等,要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留用地和存量房产商铺店面、写字楼、仓储设施、小型冷库等物业房产,要切实解决好留地规划选址难的问题。
二、着力破除体制障碍,进一步形成帮扶合力
1.土地保障要更有力度。加强村级留用地管理,全面落实10-15%村级留用地政策,但要做好规划,避免“留地围城”,阻碍城市发展
2.项目审批要更加便捷。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做好规划,建立多部门定期协商制度和发展项目库,做好项目入库前审核把关工作。发改、自规、农业农村、住建等有关项目审批部门,对集体经济项目尤其是物业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对村集体实施的土地流转、美丽乡村、农田水利、便民服务中心等建设项目,优先安排立项。
3.农村金融渠道要深入拓宽。要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结构,加大对小农业(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简化贷款及担保的手续,合力设置贷款期限,扩大抵押品的范围,细化和明确对金融机构涉农服务范围、项目的优惠政策,强化对金融机构支持“三农”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