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岱山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5月18日至6月19日,对周荣华同志任岱山县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期间(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2017年3月起,周荣华同志担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1月,因机构改革转任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现为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审计结果表明:周荣华同志任职期间,主要业绩有: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实现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双下降”;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周荣华同志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中有个人违反廉洁从政(从业)规定的情况。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四项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任期内县应急管理局在下属单位——县应急管理宣教中心培训工作经费中列支结对社区宣传经费。
(二)专家费列支不规范。局本级2017年至2019年支出专家评审费存在代签且未直接转入支付对象账户的情况。
(三)安全监督执法未到位。县应急管理局未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宁波繁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审计发现,宁波繁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发现的17项问题未进行处理处罚。
(四)县安全生产协会未脱钩。县安全生产协会会长、副会长由企业负责人(会长为财务审批人)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担任协会秘书长、会计和出纳。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县应急管理局注销县应急管理宣教中心(原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账户;对专家费支出一律要求由专家本人签字,劳动报酬统一打入专家个人账户,严禁由局机关人员代签代领;针对第三方服务机构在服务过程中反馈的重大隐患和违章违规问题,如有限空间、动火等高危作业现场未落实审批制度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等,及时跟进查实;制订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制订完善执法方案和检查表,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召开党委会研究协会建设工作,并根据《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协会工作的管理和指导,促进其规范化建设水平,逐步完成脱钩工作。
岱审公告〔2020〕12号应急局局长周荣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