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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黛燕委员:
经回头看办理,您在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中提出的第061号《关于规范小学生托管市场的建议》相关问题办理圆满完成,征得您同意的基础上进行了销号。现正式函复如下:
一、我县小学生校外托管市场现状及管理情况
目前,我县经教育局许可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共有5家,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2家,在民政局注册登记的3家,经营范围均为文化课教育培训。这5家培训机构,除了学乐教育培训有一定规模,现有持证教师10人,每学期培训200人次以上外,剩下的4家培训机构执证教师都在3人以下,开设的培训班也只有1-2个班,特别是衢山镇的瑞欣教育培训学校目前仍仅在暑期开设培训班,参加培训的学生人数很少。
此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的办学现象。有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教育类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未包含文化教育类培训,却在以教育咨询、教育服务等名义开展相关培训活动,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我县此类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大概有五六家,存在安全隐患多、教师持证率低、管理缺失等现象。
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乱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负担,我县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全面加强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多部门联动确保组织保障有力。成立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由教育、公安、市场监督、民政、人力社保、综合执法等部门及各乡镇分管领导组成,其中教育部门为牵头单位,开展联合执法管理。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岱山县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集中整治。
二是依法严格治理做到疏堵结合。现场检查时严格做到“三看、四查、二签字”,即看公示、看店招、看现场,查教师资格证、查经营范围、查安全记录、查宣传广告,机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签字,切实有效地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对无证无照的机构责令其关停,对无证有照的有意愿开办教育培训机构的,要求其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整治中没有发现由教育局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现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以及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等与升学或考试相关的学科及其延伸类竞赛活动或等级测试等变相竞赛活动的情况;没有发现中小学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妥善推进治理。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管,引导举办者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正确把握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切实增强依法办学和科学育人的自觉性。通过岱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岱山教育网、《今日岱山》等媒体,及时发布我县对校外培训机构相关管理信息,以及办学水平评估和年检。通过中小学校的家长大学堂、家访活动等,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通过要求各培训机构上报课程安排并在县教育局网站对外公示等方式,对培训课程有无“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现象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我县小学生校内托管情况
小学生托管问题受到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学生家长的关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向全省教育系统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浙教办函〔2018〕248号),县教育局及时要求以高亭城区3所小学为试点,于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在小学低年级尝试开展放学后托管服务工作。2018学年第二学期,县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8〕113号)及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教基〔2019〕7号)文件精神,遵循“属地为主、学校组织、自愿参加”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岱山县教育局进一步规范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小学放学后校内托管服务,以组织学生在校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锻炼、社团活动等为主,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当地机关事业单位下班时间止,帮助家长切实解决“接送难”问题。各校成立校内托管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放学后托管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托管管理教师职责》等,明确管理流程。同时,通过电视台及其他新媒体,把托管服务工作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反馈,以公开监督,提高管理效益。目前,全县校内托管服务对象达1200余人,超过20%。
小学生托管问题得到了实质性解决,特提出了销号。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7日
(联系人:徐静定,电话:1386822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