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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县居民收支情况分析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19- 02- 15 07: 59 浏览次数:

 

2018年,我县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趋势,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城乡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呈现不同程度的增长。

一、城乡居民收入总体情况

(一)居民收入持续增长

据城乡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18年岱山县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459元,同比增长8.9%,增速较去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192元,同比增长7.8%;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860元,同比增长9.8%。

(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2013-2018年,我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一直快于城镇居民,2018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城镇常住居民1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逐年缩小,2018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为1.48(农村居民收入=1),与2013年相比下降0.08。

 

(三)居民收入结构多元化

表1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收入情况 

 

1.工资性收入刚性增长

2018年,我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35153元,同比增长7.6%,是收入增长的第一位拉动因素,贡献率高达68.2%,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8290元,同比增长9.2%,贡献率达51.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0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呈刚性并较快增长。

工资性收入稳定增长源自经济因素和政策因素的双重带动,2018年我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5.49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7.0%。再加上受市场劳动力价格上升拉动工资水平整体上浮的影响,在岗职工工薪收入稳定增加。同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等奖金的增加,有效促进了城乡居民的人均工资性收入水平的提高。此外,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7〕43号)精神,从2017年12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800元,原均为第三档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6.5元。此举能进一步推进我县低工资收入水平的增长。

2.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

2018年,我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4806元,同比增长5.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6个百分点;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6523元,同比增长7.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

渔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渔业作业不断调整,渔业生产稳定增长。2018年全年实现水产品总产量43.9万吨,同比增长4%,促进了经营净收入较快的增长。

3.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

2018年,我县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2525元,同比增长8.4%;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898元,同比增长7.9%。城乡居民共享发展成果,红利收入不断增加,由于城中村改造拉动,出租房屋租金也持续走高,带动房屋虚拟租金和出租房屋租金收入上涨,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财富的不断增加,投资理财的逐步规范,城镇居民风险意识和理财意识有所增强,投资方式倾向稳健型。

4.转移净收入增速最快

四项收入中表现最为突出的是转移净收入,2018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6809元,同比增长11.9%,是四项收入中增速最快的,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8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20%,仅次于工资性收入。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7708元,同比增长9.9%;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149元,同比增长15.7%。

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最主要的原因是社会保障的提标扩面,推动了养老金和离退休金收入的快速增长,今年以来,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77号)精神,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提升了居民养老金收入水平。此外,渔民柴油补贴款4.42亿元的发放使我县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受益良好,均有利于城乡居民共享社会发展红利,提高生活品质。转移净收入的增长农村快于城镇。

二、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情况

2018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5917元,同比增长5.6%。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053元,同比增长4.7%;渔农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818元,同比增长7.0%。具体来看,八大类生活消费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表2  2018年我县城乡居民支出情况

 

(一)食品烟酒支出缓慢增长。2018年,城镇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8848元,比上年增长2.8%;渔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支出8233元,比上年增长5.7%。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2.7%,比上年下降0.6个百分点;渔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4.6%,比上年下降0.4个百分点。

(二)文教娱乐增长较快。家庭子女教育的投入是教育文化娱乐主要增长动力,家长在对子女的教育和购买文化娱乐用品等方面支出毫不吝啬,各类培训班、家教费用的增加成为教育支出的增长点。2018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98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8.1%。

(三)医疗保健增速回升明显。2018年,我县全体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为2486元,同比增长8.9%,增速较去年提高3.5个百分点。随着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寿命总体在不断延长,但身体健康情况却不尽如人意,在医疗方面的支出也逐渐上涨。更多的居民也开始注重养生,居民保健意识的增强带动了医疗保健消费的较快增长。

三、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工资机制,拓宽增收渠道。工资性收入是推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力,也是影响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应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千方百计提高居民工资收入。在此前提下,积极引导居民逐步树立新的就业观念,鼓励其多渠道获取工资之外的其它劳动收入,不断优化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

(二)以鼓励创业创新为根本,加快企业转型。服务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能够有效促进居民增收。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鼓励发展符合海岛实际的海岛观光、旅游等现代服务业,积极鼓励城乡居民创业,鼓励渔农家乐、家庭旅馆等多种家庭经营、合伙经营。

(三)引导合理消费,保障居民财富稳健增长。消费是拉动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但全县居民的消费信心略显不足。2018年消费倾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与可支配收入之比)为58.3%,同比下降1.8个百分点,居民家庭消费动力不足,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效应不强。居民家庭谨慎的消费行为习惯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个人消费品和服务产业的发展,依靠居民内需消费拉动经济和居民收入增长的主引擎作用尚未体现。

(四)抓好惠民政策,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上下功夫。转移性收入的实质是国家对居民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所以提高转移性收入重点是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居民社保待遇,有力保障城乡养老、就业、低保方面的支出。深化卫生医疗改革,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水平。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