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816747864/2019-75831 生成日期 2019-11-27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扶贫工作 主题分类
关于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19- 11- 27 14: 57 浏览次数: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近年来,我县不断完善扶贫机制,深入开展低收入渔农户结对帮扶工作,使结对低收入渔农户深切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根据省市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2019年度帮扶结对工作,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新一轮扶贫结对帮扶工作通知如下:

一、帮扶目的

实施“低收入渔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目的是帮助低收入渔农户掌握脱贫增收必要的知识和技能,提供就业增收和身心健康援助,进一步缩小收入差距、优化社会结构,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机关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帮扶对象

结对帮扶对象原则上以2019年全县新一轮调查认定的低收入渔农户为主。

三、结对帮扶主体和任务

我县参加结对帮扶的主体为县属各单位、企事业单位和部分部省市属在岱单位(附件1)的现职干部。按照“处级干部一帮一”“科级干部二帮一”“一般干部三帮一”的要求,开展结对低收入渔农户的帮扶工作,主要任务是:

1、资金帮扶。每年确保帮扶的低收入渔农户收到帮扶资金和实物价值不低于1600元。

2、就业帮扶。根据帮扶对象的实际,提供就业信息,联系就业岗位,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

3、项目帮扶。立足岛情、民情实际,帮助帮扶对象制订“一户一策”增收项目计划,协助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供有关服务。

4、思想帮扶。经常和帮扶对象进行思想交流沟通,对因病、因灾、因残致贫的家庭加强心理辅导和观念引导,帮助其克服“等、靠、要”思想,让其树立勤劳致富的观念,真正实现生活改善、思想进步。

四、工作措施

(一)确立对象,建档立卡。各乡镇在新调整结对帮扶对象时,应优先考虑有子女上学的低收入渔农户和家庭特别困难的低收入渔农户,防止贫困代代相传。为确保真正困难的低收入渔农户列入结对对象,各乡镇确定低收入渔农户结对前要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并挑选责任心和工作能力强的干部作为结对低收入渔农户联系人。同时要做好建档立卡工作,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掌握帮扶情况,做好逐户登记造册,实行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电子台账、县扶贫办归纳统计的管理模式,做到入选对象有公示、认定会议有记录、帮扶对象有档案,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避免人情分配。

(二)分类帮扶,动态管理。参加结对帮扶的干部要根据受帮扶对象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具体的结对帮扶方案,因户制宜开展帮扶工作。要根据帮扶对象实际协调技能培训,想方设法帮助就业,指导创业增收,力争通过就业帮扶、技能帮扶、资金帮扶、信息帮扶等方式,切实帮助低收入渔农户充分就业、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脱贫致富。

帮扶对象已脱贫的要及时调整。具体调整程序如下:低收入渔农户脱贫后,由所在村填写《结对帮扶对象脱贫及调整(新增)登记表》(附件2),报乡镇审核。乡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办。

(三)强化责任,全力推进。各结对干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各结对干部原则上每年走访结对帮扶对象不少于2次,交通不便的小岛可每年1次,每季度要保持电话联系1次,了解帮扶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协助解决实际困难,每逢重大节日要开展慰问活动。为及时了解帮扶情况,各乡镇要根据本年度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填报《    年度结对帮扶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12月底前报县扶贫办。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切实加强结对帮扶工作的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结对干部所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及时抓好结对帮扶工作落实和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传达工作。

(二)明确责任,务求结对帮扶工作实效。各结对干部是结对帮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结对帮扶各项要求,每名参加结对的干部都要把帮扶工作放在心上,记在本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帮扶形式,真正使“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行动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实在在效果。各级渔农村工作指导员要高度关注所驻村的低收入渔农户结对帮扶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

(三)广泛动员,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工作。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扶贫帮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人人乐于扶贫行善的良好氛围。各部门、各行业和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结对帮扶工作。各社会组织和慈善团体要通过多种形式,共同参与扶贫帮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