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3387/2018-46417 生成日期 2018-06-10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党政办发〔2018〕124号
组配分类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百日攻坚、八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18-06-10 09:38 浏览次数: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LDSD01-2018-0009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废止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岱山县“最多跑一次”改革 “百日攻坚、八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岱山县委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0日


岱山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百日攻坚、八大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全面落实舟山市“百日攻坚行动”,加快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最多跑一次”改革 “百日攻坚、八大行动”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舟山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为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大力度集中攻坚问题所在,努力打造全市“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政务环境最优、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最强”县,力争“最多跑一次”实现率和满意率排名全市前2名、全省前20名。

二、重点任务

(一)攻坚“事项全厘清”行动

1.办事事项100%全覆盖。6月底前,根据省级“八统一”事项目录,厘清不一致事项清单。8月底前,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外,实现“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县外侨办、县档案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地税>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岱山分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计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县残联、县国税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市公积金中心岱山分中心、县消防大队等28家县属相关单位)

2.政务服务事项100%全进驻。5月底前,全面实现除省不宜进驻事项清单之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向行政服务中心全进驻。(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28家县属相关单位)

(二)攻坚“窗口无差别”行动

1.推进行政服务中心“一窗通办”。6月初,制定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版块“无差别全科受理”实施方案。6月中旬,各进驻部门窗口内部实行“无差别受理”。8月底前,实现按业务版块“无差别全科受理”。(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28家县属相关单位)

2.大厅现场标准化管理。7月底前,全面调整办事大厅人员配置、窗口布局和功能区块,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厅,添置必要的办公设备。(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19家县属进驻中心相关单位)

3.大厅人员队伍建设。6月底前,出台行政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考级管理办法。7月底前,梳理各部门高频事项,编制培训大纲,完成受理人员跨部门全科综合业务培训。8月份起,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的首轮岗位考级,对考级不达标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换。(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28家县属相关单位)

(三)攻坚“基层全覆盖”行动

1.实施“外岛同权”。按照“本岛能办理,外岛也能办”的原则,6月底前,县属部门梳理下放乡镇“最多跑一次”事项。7月底前,按照“该放则放、能放则放”原则,再梳理一批事项到衢山镇,尽快做到衢山镇的审批事项与县级同权。8月底前,条件成熟的审批事项向长涂、秀山下放。(牵头单位:县编委办,责任单位:28家县属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2.实施“离岛一网通”。5月底前,完成第一批60项“离岛一网通”事项的后台配置。6月初,对东沙镇和长涂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6月底前,在试点乡镇全面实施“离岛一网通”。7月底前,在全县其他乡镇进行复制推广。(牵头单位:县审招办、县信息技术中心、县编委办,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计局、县残联、各乡镇政府)

3.实行基层“无差别受理”。7月初,完成基层“无差别受理”窗口设置、人员配备,制定窗口受理人员全科培训计划,各相关部门根据乡镇需求,完成上门培训任务。7月底前,基层全面实施“无差别受理”。8月份起,开展窗口工作人员的首轮岗位考级,考级不达标进行调换。(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28家县属相关单位)

4.创新代办服务。各乡镇和社区(村)结合本地实际,向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各类特色服务,8月底前,每个乡镇至少推出2种特色服务,并与年底考核挂钩。(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5.扩大服务网点。8月底前,将银行、邮政等适宜便民服务的网点纳入政务服务体系,推广代办营业执照、公积金业务、缴费等业务。推广水电气业务通办。(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农商银行、岱山自来水公司、国网县供电公司、岱山安通天然气公司、28家县属相关单位)

(四)攻坚“信息无孤岛”行动

1.推进事项数据共享。5月底前,对接市级部门,提出数据共享清单。完成“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档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制定。8月中旬,完成民政、社保、住建、国土等系统与市数据共享平台的对接联通、数据调用。8月底前,完成公办学校教育收费、行政审批非税收费和交通违法罚款等接入统一公共支付平台,完成市建系统2015年以后相关资料电子归档。(牵头单位:县委县府办、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县档案局、县财政<地税>局等28家县属相关单位)

2.推行“一证通办”。5月底前,核实已公布的218项“一证通办”事项开展情况。6月底前,根据省公布的“一证通办”民生事项清单,公布第三批“一证通办”事项。8月底前,实现公民个人办事材料再精简20%,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50%以上的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牵头单位:县审招办、县委县府办,责任单位:28家县属相关单位、岱山自来水公司、国网县供电公司、岱山安通天然气公司等相关企业)

3.推行“一网通办”。 5月底前,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100%开通网上办事。8月底前,实现网上网下办事指南同源发布、同步更新。50%以上事项通过网上申请、办结核验,30%以上事项实现“零跑腿”。(牵头单位:县审招办、县委县府办,责任单位:28家县属相关单位)

4.推行“一端通办”。 6月初,梳理公布移动办事事项目录,完成移动办事清单通过浙江政务服务APP移动办理。6月底前,完成公安业务掌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实现临时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39项业务移动办理。7月底前,实现政务自助一体机社保证明、公积金存贷证明、不动产证明等常用证明的查询、打印。(牵头单位:县委县府办、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国土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岱山分中心等28家县属相关单位)

5.推行“同岛通办”。8月底前,基本实现60%以上公民个人办事事项可在住地附近的乡镇和有条件的社区(村)、派出所和银行网点办理,“同岛通办”事项达到300项以上。(牵头单位:县审招办、县委县府办,责任单位:28家县属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五)攻坚“投资更便捷”行动

1.成立联合会审中心。6月底前,制定企业投资项目联合会审中心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牵头审批负责人。涉批部门的审批事项和业务办理人员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落实联合审批会议制度,明确审批反馈时限。(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档案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岱山分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安监局、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县审招办、县气象局、县消防大队等13家县属相关单位)

2.实施“无差别”受理。落实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无差别”受理。8月底前,7个部门均明确专职工作人员为前台受理,制定培训计划,并完成业务培训。(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县消防大队)

3.开展全程代办。6月底前,明确各乡镇政府经贸办主任、副主任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商科科长、副科长为首席代办员,各审批部门行政审批科科长或进驻中心窗口主任为首席联络员。7月份起,首席代办员至少在综合受理窗口挂职一个月以上,挂职结束后开展全程代办服务。县跑改办对办理过程进行全程督促催办并定期通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13家县属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4.落实“竣工测验合一”。6月底前,出台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实施方案,完善相应工作指南,落实“竣工测验合一”窗口。8月底前,审批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全覆盖审批制度扩展到水利等类别。(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农林水利围垦局等13家县属相关单位)

5.推行“标准地+承诺制”。7月底前,按照“不推行标准地是例外”原则,在岱山经济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备案类项目全面实施“标准地”制度和承诺制改革。(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经信局等13家县属相关单位)

6.实施县长中心办公日。从6月份起,定期开展“县长中心办公日”活动,对涉及层级多、难度大的项目,由中心办公县长牵头召开,落实责任,限时解决问题。对项目进展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回访业主、资料存档。(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等13家县属相关单位)

7.全面应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按照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零跑路”,最多48天要求,6月底前,完成项目审批流程优化。8月底前,实现线上由投资在线审批平台2.0版“一口受理”,线下由投资项目联合会审中心 “一窗受理”。(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13家县属相关单位)

8.提升市场中介机构服务。8月底前,梳理本单位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和中介机构,不断完善和拓展功能及服务范围,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各职能部门做好中介服务监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务奖惩机制。加快与省市平台对接,实现中介机构“一地备案、全省公开”“一地失信、处处受限”。探索施工图联审中介机构以派员、委托等方式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等13家县属相关单位)

(六)攻坚“商事更便利”行动

1.全面加大“证照联办”力度。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纳入“多证合一”“证照联办”事项范围。6月中旬,“证照联办”事项达到35项以上。实行商事登记由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市港航局岱山分局>、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县卫计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县烟草专卖局)

2.推进商事登记便利化。扩大名称自主申报试点,除特别规定外对企业名称不再实行预先核准,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6月底前,再造优化商事登记流程,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3个工作日内完成。(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人民银行)

(七)攻坚“交易更快捷”行动

1.存量商品房交易登记实现二进一提速。6月初,出台不动产登记时间二进一实施方案。6月底前,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办理速度。证书证明补换发登记事项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对新购商品房交易登记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拆迁安置批量房除外)。对持不动产权证的存量商品房交易纳税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对持有原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存量商品房交易纳税登记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的存量商品房转移登记(二手房买卖)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类型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地税>局)

2.土地使用权登记实现大幅度提速。8月底前,全面实现各类土地使用权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地役权10大权利类型中的变更登记和转移登记,合计20个登记事项,从5个工作日提速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新审批、新验收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4大权力类型中的首次登记提速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3.预告登记实现全面提速。8月底前,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转移预告登记、不动产抵押预告登记,合计4种登记事项实现2个工作日办结。(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4.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动办理。5月底前,在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宽带联办基础上,完成和公积金、银行服务等事项联动办理。(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岱山分中心、相关银行)

(八)攻坚“问题不放过”行动

全面督查问题整改情况。从6月份起,通过组织发动新闻媒体、志愿者队伍进行明查暗访,以及在行政服务中心和各便民服务中心征集意见建议,梳理出问题清单。县跑改办定期公布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各问题单位对问题清单制订整改落实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县跑改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进行曝光。(牵头单位:县审招办,责任单位:团县委,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等28家县属相关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相关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属各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本单位“最多跑一次”改革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抓好组织实施。

(二)实行例会制度。各单位须每月将攻坚行动涉及的工作内容进度情况上报送给县跑改办。县跑改办整理后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例会,根据内容视情书面报送县领导。县领导不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解决任务推进中碰到的各类疑难、复杂问题。

(三)定期通报考评。采取每月通报和明查暗访等形式,从6月开始,根据攻坚行动推进情况,每个月组织一次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专项督查,对措施不力、推进进度慢的相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与年度考核进行挂钩。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单位要深入挖掘典型做法,主动对接新闻媒体,每个月至少有一次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报道。县跑改办要提炼各类经验做法,对在全市甚至全省领先的,要积极上报。

附件:岱山县“最多跑一次”改革“百日攻坚、八大行动”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