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保障资格年审通告
信息来源: 县住建局(测绘局) 发布日期: 2018- 04- 27 08: 2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加强住房保障的动态管理,根据《关于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的实施意见》及《岱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保障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下及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   

   

  二、年审方式

  年审采用自行申报和部门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家庭到家庭户籍所在地社区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以及住房变动情况。社区、镇政府、民政、不动产部门按各自职责对保障家庭人口、收入、住房变动等情况进行核查。

  

  三、年审标准

  本次年审标准按2018年度岱山县公共租赁住房(中等偏下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1、申请前12个月申请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1000 (含)以下;家庭财产15万元(含)以下;

  2、申请人家庭在全市及外地城市(含县城)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6平方米(含),若原有住房转让的(含出售、赠与、析产)需满3年以上;

  3、家庭未享受批地建房、农民公寓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非营运车辆(残疾人用于功能性补偿代步的机动车辆和普通二轮摩托车除外)、船舶等。

  

  四、提供材料

  1.《岱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年审表》(一式一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 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提供低保证或困难家庭救助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家庭人员的收入证明。

  

  五、年审时间

  本次年审时间为2018年5月2日-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他事项

  ㈠对年审不合格以及逾期未参加年审的保障家庭,将取消保障资格。保障家庭需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财产、人口以及婚姻等变化情况,并及时提交相应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家庭,将取消保障资格。

  ㈡《岱山县公共租赁住房年审表》可在岱山建设网(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77443/)下载,咨询电话:4482383。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