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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9210026413387/2018-52657 | 生成日期 | 2018-12-25 |
发布机构 | 县府办 | 文号 | 岱政函〔2018〕161号 |
组配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布调整后的岱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LDSD00-2018-0011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废止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废止
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申请公布调整后的岱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岱土资〔2018〕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96号)文件和《舟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舟土资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近年来征地工作实施情况,制定了岱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方案。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调整后的《岱山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批准并公布。
调整后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自2019年3月1日起执行。2017年10月30日批准重新公布的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废止。
此复。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