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国军委员:
您《关于做精做强我县海岛民宿旅游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旅游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就提案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过几年努力,我县民宿数量及品位逐步提升,海岛特色日趋明显,已成为我县休闲旅游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局开展民宿相关工作情况主要有:
一、提升理念。一是加强培训,近几年我局连续举办海岛民宿培训班,先后组织乡镇旅游负责人和民宿经营者至专业院校进修学习,赴杭州、安吉、嵊泗等地取经,通过授课、考察、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强化民宿管理者和经营者的理念和意识,着力提升民宿管理及服务质量。二是引进外来投资者,2014年我局与从业经验丰富的舟山泥巴旅游文化总经理武军合作打造东沙小岙民宿,在业内起到了龙头示范和引导作用。三是积极引导民宿加入协会团体,通过协会平台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目前已有东沙小岙民宿、秀山田畈民宿等五家民宿加入了舟山市民宿联盟。
二、科学规划。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编制民宿产业发展空间布局规划和产业发展体系规划, 避免民宿发展的盲目性、无序性;二是充分体现个性特色。根据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旅游市场发展趋势和渔农户家庭经营能力,按照“资源整合、突出特色”的原则,规划不同主题的个性化体系,避免跟风效仿、千篇一律。目前,岱山县旅游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出台,未来五年内我县将重点打造一批以东沙镇小岙渔村民宿集聚区、秀山三礁渔村民宿集聚区等为代表的海岛特色民宿示范区,同时将进一步推进燕窝山民宿集聚区的提升工作。
三、规范管理。我县于2014年出台了《岱山县“渔农家民宿”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渔农家民宿”作了较为清晰的定位,对“渔农家民宿”旅游服务设施和安全设施以及就餐环境、垃圾处理、污水排放应当符合卫生、环保、消防和安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和要求。办法的出台,在保证消防安全的前提下,降低了渔农家乐经营户办证门槛。渔农家民宿验收审批将采用联合会审制,为经营者降低办事成本。
四、政策扶持。2015年我县根据《岱山县渔农家乐民宿扶持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岱旅管办〔2015〕1号)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民宿进行了补助,共补助民宿20家,补助金额41万余元 ,进一步促进了民宿业态的发展。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海岛民宿发展中存在不少问题。诚如你在提案中所说,我县民宿经济发展仍处在低水平竞争的位置,其经营方式仍以农渔家乐形式为主,局限于“吃农(渔)家饭、住农(渔)家屋”,活动内容和形式单一,缺少多样化的特色设计,文化底蕴不足。偶有创新的,还是局限于环境改造,跳不出“农渔家乐”范围,始终徘徊在低端产品上。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民宿相关工作:
一是加强规范管理服务。我局将以《岱山县“渔农家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为依据,从业务的角度,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服务民宿经营户,积极引导县内民宿规范化、多元化、个性化、特色化持续健康发展。
二是进一步拓宽观念,提升能力。我局将采用“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学习方式,邀请有民宿开发管理经验的专家进行授课,组织重点板块分管领导和有意发展精品民宿的负责人赴周边民宿发展先进地区进行现场考察学习,更新发展理念,拓宽发展思路,学习管理经验,为下一步全面发展精品民宿做好准备。
三是加大民宿营销力度。将民宿纳入我局统一对外宣传营销范畴,通过参加国际、国内各类旅游交易会,借助省、市旅游局推荐会平台,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加强对目标市场的营销推介。
四是积极对上争取。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服务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省、市、县三级旅游业引导资金的申报工作,推进精品民宿的发展。
除此,对于您提出的深化文化创意产业、充实民宿体验元素等建议对提升我县民宿品质都很有意义。今后,我局将更加重视将这些理念融入到民宿相关工作中,积极引导民宿主,全力助推我县民宿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民宿经济发展的关注与建议,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