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中飞建设有限公司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浙江中飞建设有限公司申报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请材料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于11月30日(以邮戳为准)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建管科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名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91号,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号码0580—4476109。
附:审查合格的建筑企业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1月23日
附:
审查合格的建筑企业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浙江中飞建设有限公司 |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
达 标 |
施工劳务企业 |
达 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