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岱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岱山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80—4400621,传真号码:0580—4400620,通信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飞舟路1号,邮政编码:316200)。

2021年以来,岱山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完善工作体系。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规范,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以及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适时、依法公开相应信息,公开信息时采取“一事一审批”制度,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优化网站管理。结合政府门户网站板块更新工作,对相关栏目和信息进行了梳理、调整和完善,新增了110帮企”飘窗,通过“预警宣传”“以案释法”“法律法规”等专栏定期发布普法内容,为辖区企业涉警需求提供更优质的警企服务,更深更精准服务企业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将“浙江岱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交流的重要阵地,其中“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反诈课堂”等板块成为我局特色。2021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23次。通过“浙江岱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0余条(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9月以来,被“浙江岱山”微信公众号录用17条。通过今日头条、官方微博转载、发布信息1.1万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9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90

行政强制

48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4.64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偏少,工作力量还相对薄弱。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三是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公安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较为单一。

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信息的公开面,提高民众的知晓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升队伍素质组织管理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工作。是加大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阵地,在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是广泛征集意见。绕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全方位、政民互动全天候,打造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获取于一体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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