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岱山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岱山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80—4400621,传真号码:0580—4400620,通信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飞舟路1号,邮政编码:316200)。
2021年以来,岱山县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着力抓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群众关切,切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一是完善工作体系。根据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规范,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以及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适时、依法公开相应信息,公开信息时采取“一事一审批”制度,确保了公开信息的安全性。
二是优化网站管理。结合政府门户网站板块更新工作,对相关栏目和信息进行了梳理、调整和完善,新增了“110帮企”飘窗,通过“预警宣传”“以案释法”“法律法规”等专栏定期发布普法内容,为辖区企业涉警需求提供更优质的警企服务,更深更精准服务企业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将“浙江岱山公安”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交流的重要阵地,其中“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反诈课堂”等板块成为我局特色。2021年,我局通过政务公开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回应公众关注热点323次。通过“浙江岱山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70余条(包括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9月以来,被“浙江岱山”微信公众号录用17条。通过今日头条、官方微博转载、发布信息1.1万余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91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9590 | ||
行政强制 | 484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44.646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偏少,工作力量还相对薄弱。二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占全年文件比例有待提高。三是通过门户网站以及公安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发布的信息较为单一。
进一步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信息的公开面,提高民众的知晓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提升队伍素质。组织管理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组织相关人员参与政务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三是规范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界定、保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政策咨询等工作。四是加大解读力度。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阵地,在各地、各部门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选择与民生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进行解读并及时发布,便于公众了解、理解政策,推动政策落实。五是广泛征集意见。围绕政务服务全过程、信息公开全方位、政民互动全天候,打造集信息公开、服务展示、查阅获取于一体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广泛征求群众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