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岱山县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岱山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综合科联系。联系电话:0580-4400287,通信地址:岱山县高亭镇星河路268号,邮编:316200,电子邮箱:26274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岱山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审招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突出公开重点,创新公开形式,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体系。设立岱山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我办于年初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具体科室”的工作要求,有效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一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公开。(1)围绕“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办事事项标准化实现100%覆盖。按“八统一”和企业群众实际办事需求,持续推进办事事项迭代升级,完成所有“最多跑一次”事项的颗粒化在线应用。全面清理各类无谓证明,全县行政机关证明事项保留14项,取消108项。(2)聚焦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针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多、环节多、周期长的问题,推进企业投资便利化改革;针对市场准入领域“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的问题,推进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针对群众日常生活中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情,推进民生服务便利化改革,推进“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2020年,在县审招办中心网站上公开各项有关政务信息23条。二是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信息公开。在县招标投标门户网站上公开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交易相关的全部信息,2020年公开政务信息634条。其中,出台《岱山县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全面做好政采云网上超市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涉企保证金清退工作,对涉企交易费进行追缴等政务工作。
(三)用好平台载体,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审招办中心网站和县招标投标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2020年通过各类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5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公告公示、工程建设、建设提案办理等相关的各类信息。二是充分利用中心办事大厅场所。通过各窗口印发的办事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中心办事大厅显示屏、广告机触摸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通过传统媒体(电话、电子信箱等)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服务、政务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让企业和群众直接或间接的解决办事中的难点。在“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增加事项办理清单,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多跑一次”可办理事项,不定时推送各类政务信息,发挥“平台窗口”作用。2020年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务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减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9 | 24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1、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到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对政务公开安排的工作落实不够。
2、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发布数量少。
3、部门动态信息发布较多,政府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会议等栏目发布内容较少。
4、发布信息重复,更新内容不及时。
整改:1、继续充实公开内容。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政府热点信息的梳理。进一步规范提升主动公开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
2、加大力度,发布及时。根据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
3、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发布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做到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