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2019年,东沙镇人民政府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站及其他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32件,其中公布镇级工作动态116件,本级网站新闻发布116次,政务信息公开57次,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3件,已回复3件。共受理涉及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行政复议为1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为1件;经复议机关审理后,作出撤销复议决定1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88242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虽然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改进。主要有:一是本机关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还需充实;二是培训和宣传力度需不断加大。三是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有待于加强。针对上述问题,本机关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做好各类信息的搜集、整理工作。不断充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有关栏目内容,进一步加强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二是坚持利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站、新闻发布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多做政策解读;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宣传推进各项战略系列举措,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对相关专职人员的培训和宣传力度,加强日常管理,以便更好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全面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东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