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岱山县财政(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和县政府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树立财政(地税)局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现将我局一年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财税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7年以来,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公开相关目录,对2017年的财税信息进行梳理,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并及时通过岱山门户网——信息公开目录平台公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17条,主要涉及内容为:财税机构有关情况,如领导分工、人事变动、科室职责等;具体业务,如每年的人大报告、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财政预算公开报表及政府采购各类情况等工作动态;财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优惠政策等内容。旨在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优化审批流程,做到财政信息阳光、公开。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增强行政管理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抓,分管领导牵头抓,各科室具体抓,办公室综合协调,条块结合、齐抓共管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人。

(二)丰富内容,广泛公开

我局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结合财政地税工作特点,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载体,丰富公开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通过宣传栏、公告公示、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及时宣传财政政策、法规。一是在政府信息统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政府门户网站专项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各单位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等,三是进一步完善窗口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时发布需要更新的内容,安排专人负责纳税及相关政策咨询。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督

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目录和指南,并健全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信息报送、实时更新等工作。三是开展了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加强现场经验交流,对存在问题进行探讨交流。四是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严格执行公开审查程序,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

二、2017年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相关信息20条,公开信息如《关于岱山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岱山县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以及《2016年总决算报表》、《岱山县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草案》等等,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努力实现县本级全面公开“三公”经费,细化了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继续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公开。2017年,我局强化沟通,按时办复,圆满完成了建议提案的办理及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建议提案结果信息公开21条,其中人大提案办理结果11条,党代会提案2条,政协提案办理结果8条,实现主办件见面率、按时办复率和代表委员满意度均达100%。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主动公开社会关切的信息,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政府采购等相关内容。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度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未涉及收费及减免的事项。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做了不少的工作,但离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的数量、质量和时效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还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三方面狠抓落实:一是完善网站栏目内容,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切实提高信息发布时效性和针对性。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继续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深入开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提高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及保密工作的认识水平和政策把握能力,进一步提高财税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