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编制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情况、政策措施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规范自身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市场监管职能,认真组织落实,不断创新思路,完善规范流程,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运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我局制定了《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以下简称《目录与指南》),并按照《目录与指南》的体系框架,全面详细地梳理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政府信息内容,明确规定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处理流程、办理时限、回复等内容和相关工作要求,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窗口、查询点和申请点,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通过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有效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二)拓宽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县局机关档案室设立受理窗口,提供公共查阅、资料索取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服务。同时,依托信息化手段,一方面重点做好县局门户网站的建设推广。网站包括机构职能、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公众服务、网上办事等板块,及时主动公开与经营者、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政府信息,展示我局工作动态,围绕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和公众焦点,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第一时间传递惠民利民政策法规,提供网上查询服务,方便社会公众在线查询企业基本信息、合同格式条款、格式文本、企业信用等内容,办好网上咨询、网上投诉等互动交流栏目。同时也将岱山县政府门户网站、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公布相关政府信息;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类报刊及新兴媒体的社会宣传效应,及时向社会传递最新政策信息和工作动态。今年,在本地媒体《今日岱山》刊登我局信息40篇,《舟山日报》《舟山晚报》刊登信息4篇,及时向社会传递了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消费维权、品牌建设、特种设备监管等市场监管方面资讯。继续发挥集QQ群、QQ邮箱、微博于一体的“工商服务” 网络平台和基层管理系统短信平台的宣传效应,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信息、宣传政策、解疑答惑,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此外,还通过宣传栏、公示牌、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地发布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

(三)落实监督,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行,通过投诉监督电话12315、12365、12331、96311、96317举报投诉电话、网上举报信箱等平台,落实专人,积极做好群众投诉及来信来访工作,实行限时办结。同时,还组织行风(效能)监督员暗访,通过召开行风(效能)监督员座谈会、举行开放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4条次。

在公开内容上,我局通过网站、报刊媒体、短信平台、咨询讲座等及时做好各类新政策、新法规的公开和宣传,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情况。(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局充分利用县局外网、岱山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社会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工作动态、专项整治、监督抽检等信息。同时继续实施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对纳入“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过县局外网向社会予以公布,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通过县局政务网站公布食品安全“黑名单”1家。 2016年省市局年初下达给我局的药品监督抽验任务为90批次,省食药监局分四次对全省药品监督抽验结果为不合格的药品在省局网站上予以公告。二是推进企业相关信息公开。依托浙江省企业信用网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网和县局外网公开企业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等信息950条,企业简易注销公示28条,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网公示动产抵押登记35条,公示股权出质登记10条。此外,今年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案件共计106条。三是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目前,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6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项目具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鉴定评审,包括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资格许可,气瓶充装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气瓶)检验检测机构资格核准,我县不存在具有上述评审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二)加大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宣贯实施。通过《舟山晚报》、《今日岱山》报刊等新闻媒体,发布专题信息,同时通过短信通知,公布联系电话,设立宣传窗口等,向社会宣传《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及解答工作,期间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短信20余万条,电话通知5000余个,接待咨询人员700余名。2016年,全县各类市场主体通过登录浙江企业信用网公示企业年报信息2280条;同时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公示情况抽查、企业公示出资信息定向抽查及2015年度企业年报抽查工作,期间对全县70家企业进行了检查,并按照规定将检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众公示。

2016年,我局通过《舟山日报》、《舟山晚报》、《今日岱山》、舟山广播电台等报刊媒体发布各种政务公开信息74条;通过网上审批平台,受理相关咨询10余人次;开展各类督查和明察暗访活动20余次,受理并处理各类信访件2件,调解消费纠纷3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

三、政策措施解读、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6年,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发表《<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解读》一篇,为社会公众详细解读《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此外在岱山论坛回应网友相关帖子17次。及时有效回应了涉及本局职责的公众关注热点及舆情。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本级政府信息以企业登记类信息为主的特点,在县局机关档案室设立注册企业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具体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企业登记信息;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点设在县局办公室。

2016年,我局设立县局机关档案室的企业登记信息受理点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设在办公室的县局其他政府信息受理点共受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在物价部门未出台相关收费标准前,我局对所有依申请公开项目均不收取检索费,仅收取复制费、邮寄费等成本费。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尚不完善,难以适应群众日益增加的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有待进一步优化。目前我局门户网站虽已对外运行,但在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以便社会公众更直接地与我们交流。

针对以上问题,2017年,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完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查询服务。二是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制定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三是进一步依托相关网站应用,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岱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