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12-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12年度本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及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拟通过岱山统战网向社会公开。

一、概述

过去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早在08年就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2010年,我们进一步充实力量,明确了一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同时明确局民宗科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明确要求和责任,做到了组织保障落实,工作措施到位。

(二)加强学习培训。为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一系列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干部的工作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同时采取集中学习、分散自学等教育培训方式,力求熟悉信息编制、文件清理、信息审核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为更有效地落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保障,2012年12月初参加了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管理系统操作技能培训,进一步熟悉了平台的使用与维护、信息公开内容发布要求、依申请公开的受理与办理回复、信息公开意见箱的处理等操作方法,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人员保障。

(三)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调整完善《岱山县民宗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了更为明确的《岱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信息公开指南》。同时结合我局行政审批职能进行整合集中授权这一工作,着重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工作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四)落实配套措施。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经办人员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方面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4条。

(二)我局到目前为止依然没有单独设立网站,信息公开形式主要采用文件、会议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自2012年岱山统战网开通以来,我局需公开的相关内容如单位职能职责、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事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等,均已通过该网站予以公布。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除上述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我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岱山县民宗局;办公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1号648室;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580-4473639;电子邮件:dmz4284@126.com;邮政编码:316200。

(二)2012年我局未收到以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内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虽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做了一些工作,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我局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网站,所以无法通过网络,以最便捷的途径及时公开民宗工作的动态;二是因为受民族宗教工作特殊性所致,许多涉密的信息不宜在网站公开。

(二)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我局将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更好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着力建立一支信息采集队伍,能够为网站提供各种信息资源;二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条例》及相关制度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四是从服务对象入手,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信教公民对民族宗教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关注度,便于信教群众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取有关信息。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与附表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

二○一三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