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主要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岱山县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岱山县民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80-4470417,通信地址:岱山县高亭镇鱼山大道689号,邮编:316200,电子邮箱:dsmzj@126.com。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400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225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7条,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新闻媒体、局公告栏等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00余条,信息包括机构概况、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审批信息、公示公告等。
(一)积极落实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救助清单。完成低保提标工作,每人每月调整到910元,全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276万元,截至12月,全县在册低保对象1665户1971人,低边对象145户259人。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全年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4户3人6.22万元。共有特困对象109户110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90.87万元。孤儿和困境儿童133人,累计发放146.572万元。
(二)积极落实社会福利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全县百岁老人长寿保健补助、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等发放清单。先后在政府网站公布《岱山县民政局关于偏远海岛“守护夕阳”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关于2021年度岱山县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监理机构)企业选取的招标公告》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购买服务,推进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三)积极落实退役军人优抚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发布《岱山县2021年转业士官拟安置单位公示》,共完成12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推进9家“枫桥式”和15家“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建成投用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立“1+1+N”联系模式,对部分困难退役军人、军创企业、部分社区及驻岱部队开展常态化政策宣传、帮困解难、政策落实等工作。
(四)积极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发布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公告,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通知及结果,公开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发布《岱山县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倡议书》等信息,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检查督查,各部门自主开展非法社会组织线索排摸20余次,多部门联合排摸8次,排查线索50余条。通过政务新媒体向社会发出公告,动员慈善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共有43家社会组织8000余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宣传、社区村防控排查、爱心捐赠等活动。
(五)积极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的责任清单、权力事项,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在政务信息公开栏和局网站上公布政策文件9条。通过多种形式,解读政策背景和主要内容,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围绕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建立信访包案制度,用好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对来信来访及时做出处理意见,落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事件进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2021年,我局共受理群众信访3件、平台咨询件20件、群众来访7次,信访处理率和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出台《岱山县民政局突发事件舆论应对处置方案》,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畅通与社会以及公众沟通渠道,加强舆论导向,树立民政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单位整体信息公开情况比去年有所提高,仍有两个主要问题存在:一是公开的界定还不够准确,存在不及时公开的情况,二是配套的制度还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以下两方面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强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