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试点领域专栏 >交通运输 >公路水运工程 >建设计划和补助政策 |
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各功能区建交局(公运中心):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海岛交通基础设施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现下达 2025年全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路为总目标,深化落实交通运输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我市高质量建设“四好农村路”2.0版的总体要求,2025年安排新建一般农村公路 6.1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134.581公里(具体项目见附件)。为严格计划和项目管理,建设
—1—
任务不得随意变更,主要工程内容应按计划实施。
二、各县(区)、功能区要认真执行养护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指导监管,保障养护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同时,各地可结合项目实际,因地制宜深化应用“海上画廊”美丽公路视觉识别系统。
三、项目审查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精简规范公路养护项目审查的意见》(浙公路〔2018〕105号)规定执行。
四、项目设计应在 2025年 2月底前完成。
附件2025年舟山市农村公路养护专项工程建设计划表.xlsx
舟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