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作废公告(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丽丽)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待定)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抵押权人 | 用途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
1 | 高丽丽 | 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商业服务 | 浙(2018)岱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5036号、浙(2017)岱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4196号 | 高亭镇日达广场D幢210室、高亭镇日达广场D幢208室 |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5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