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作废公告(金真真、李彪)
不动产权属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待定)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抵押权人 | 用途 | 他项权证号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备注 | ||
1 | 金真真、李彪 | 夏蜜君 | 城镇住宅用地 | 浙(2022)岱山县不动产证明第0001064号 | 岱山县高亭镇蔚蓝公寓26幢208室 | |||
使用权人 | 用途 | 不动产证号 | 坐落 | |||||
2 | 金真真、李彪 | 城镇住宅用地 | 浙(2020)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8670号 | 岱山县高亭镇蔚蓝公寓26幢208室 | ||||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05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