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和加强我县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县消防大队、县自规局等协办单位意见,并与您面商的意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完善电网配套升级,精准摸排供需底数。国网岱山县供电公司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精准布点”的要求,积极推动电网配套设施改造,目前已完成茗都华庭、太阳城等11个小区的改造,可满足1400余个充电桩接电需求,2026年将持续开展银河湾、春澜家园等小区的充电设施配套加装。我局也将督促物业企业配合开展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全覆盖摸排,摸清充电需求、车位及电力配套底数,做好分类评估和台账建立工作,为全县充电基础设施精准建设夯实基础。
二、抓实民生项目赋能,强化资金政策保障。2026年度我县将绿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民生实事项目,计划投入270万元,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站3处以上、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50套,切实保障群众充电出行需求;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落地建设,同时我局常态化开展住宅小区年度考核奖励工作,对实施重大建设项目、治理成效突出的小区给予政策倾斜,并发放小区综合治理运行专项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小区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与精细化管理提升。
三、压实各方主体责任,严守安全运营底线。我局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充电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充换电建设运营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规范开展充电设施设计、安装、施工、竣工验收及运营管护;协助做好充电设施及场站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指导物业企业建立健全设备运维管理制度,规范完善日常巡检记录与安全管理档案,并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排查,第一时间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共同筑牢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安全防护屏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岱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