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0399/2026-1010682264 生成日期 2026-09-15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岱政发〔2026〕5号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李明辉同志见义勇为三等功的决定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 09- 18 08: 57 浏览次数: 次 【大中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6年5月31日18时许,下班回家的李明辉,在路过岱山县高亭镇蓬莱新村216幢时,发现一老年妇女目光呆滞坐在216幢402室阳台外墙悬挂的空调外机上,随时有坠楼风险。见此紧急状况,李明辉立刻上楼实施救援。在发现402室无人应答开门,前往同楼层其他单元阳台呼喊劝导无果后,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情况下,徒手沿外墙攀爬数米至痴呆老人身边,凭一己之力成功将其救下。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进一步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若干规定,县政府决定授予李明辉同志见义勇为三等功称号。


岱山县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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