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026410399/2025-1010459134 生成日期 2025-12-31
发布机构 县府办 文号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一文读懂|岱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限放区的通告
信息来源: 县府办 发布日期: 2026-01-06 15:05 浏览次数: 次 【大中小】

一、发布通告的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

《舟山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

二、禁放、限放区域

禁放区域:

1、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详见附图);

2、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

3、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

4、化工园区(拓展区)、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5、军事设施保护区;

6、山林、草场等重点防火区;

7、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8、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9、饮用水源保护区;

10、高层建筑、商品交易市场、宗教活动场所、公墓区、停车场

限放区域:

(详见附图)。


       注:红线范围内为禁止燃放区,黄线范围内为限制燃放区(集中燃放点)

三、禁止燃放品种

源头非法类:非法经营、销售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专业燃放类:应当由专业人员燃放的A级、B级烟花爆竹。

超标危险类:含药量超标、燃放无固定轨迹的烟花爆竹,如违规的“加特林”烟花。

四、燃放时间

在禁放区:‌任何时间都禁止燃放。‌

在限放区:以下两个情形可以燃放。

1、除夕到正月初五、正月十四到十五。

2、重大节日等政府特批活动。

特殊天气:‌遇到污染天气预警,根据应急需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五、‌禁止行为‌

①从非法销售点购置烟花爆竹;

②燃放时嬉戏打闹,未成年人单独燃放;

③向行人、车辆、建(构)筑物、窨井等投掷烟花爆竹;

④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

⑤影响社会治安及交通秩序;

⑥燃放后未清理残留物。

六、关键词解释

1.禁放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2.限放区:在特殊时间段,特殊情况下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七、解读机关:岱山县应急管理局

解读人:陆增娜

联系电话:0580-4486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