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1081673425J/2025-92440 生成日期 2025-09-05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 文号
组配分类 消费投诉 主题分类
2025年8月消费投诉情况分析
信息来源: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9-05 14:50 浏览次数:

2025年8月,岱山县市场监管局共受理消费投诉20件,办结1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113元。

一、按消费类型分析

受理商品类投诉15件,占总投诉量的75%。其中食品类6件,占本类投诉的40%;特种设备、首饰类各2件,占本类投诉的13%;交通工具、其他商品类各1件,占本类投诉的7%;家用电器类3件,占本类投诉的20%详见下表。

占总数比例(15件)

食品类

6

40%

家用电器

3件

20%

特种设备

2件

13%

交通工具

1件

7%

首饰

2件

13%

其他商品

1件

7%

受理服务类投诉5件,占总投诉量的25%。餐饮和住宿服务类3件,占本类投诉的60%;其他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类各1件,占本类投诉的20%详见下表。

占总数比例(5件)

餐饮和住宿服务

3

60%

其他服务

1

20%

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

1

20%

二、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案例1、其3、4年前在岱山衢山某易购(仅一家)购买了洗衣机,近期洗衣机出现故障,某易购的商家安排了维修师傅上门维修,师傅上门表示系皮带掉落,且皮带上的橡胶开裂,但是因为师傅未携带新的皮带,将损坏的皮带安装在了洗衣机上后就离开,但是其使用后发现声音较大,第二次联系某易购的商家,师傅再次二次维修并更换了新的原装洗衣机皮带,但是维修后洗衣机冒烟无法运转,第三次联系商家,商家表示会安排专业的维修师傅上门,但是至今未维修,其认为不合理,现要求商家尽快安排专业的维修师傅上门,并且要求部门核查首次上门的维修师傅是否具备相关的家电维修资格证书。

我局答复: 经工作人核实,维修人员有操作证书。经协调,双方达成协议,被投诉人在原本洗衣机350元维修费用的基础上减少50元,只收取投诉人300元维修费用,投诉人表示同意,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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