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刘汉杰)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 07- 09 08: 51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刘汉杰遗失坐落于岱山县高亭镇安澜路371号406室不动产权证书一本【岱国用(2009)字第012-03053号】现予以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