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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刘汉杰遗失坐落于岱山县高亭镇安澜路371号406室不动产权证书一本【岱国用(2009)字第012-03053号】现予以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