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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岱山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岱政发〔2015〕4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陈培富、徐英等3户家庭不符合岱山县城镇中等偏低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保障条件, 7月份起暂停发放租金补贴,现予以公示。
岱山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7日
序号
姓名
保障方式
停止发放原因
备 注
1
陈培富
租金补贴
去世
2
徐英
自愿放弃
3
陈宽仕
离岛进城渔农民,未在岱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