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等文件精神,现征集符合条件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得过财政资金支持,项目需在2024年7月-2025年12月建设完成,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纳入岱山县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库。
二、支持方式和标准
经认定后,按企业实际投入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项目实际投入不含土地购置、基建、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
三、支持方向
财政资金重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带动县域商业整体提升。主要支持以下方向(具体内容见附件3):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
(四)增强农产品上下行动能。
(五)改善生活服务供给质量。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落实相关工作。
2.认真负责。各单位对征集的项目要进行实地查看,对项目的真实性、客观性、完整性进行充分论证,择优筛选上报符合标准的项目。
3.及时上报。各单位将征集的项目信息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按附件1、附件2格式进行上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童良波 电话:15157999612。
岱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
3.《岱山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