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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儿、刘旅婺、刘希玲拟将高亭镇蓬莱新村一小区1幢105室房屋用途由住宅临时改变成商业(中介),经我局审核拟同意临时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如周边群众对上述情况有疑义,请于7月11日前以书面形式反映给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203室。
公示时间:2025.07.02--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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