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罗月琴)
编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7月3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亭镇星河路250号岱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 4479413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土地性质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用途 | 房屋建筑面积 |
1 | 罗月琴 | 岱山县长涂镇东剑村路上41号 | 农村宅基地 | 113.2m² | 住宅 | 127.12m² |
公告单位: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