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金卢比)
信息来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 2025- 06- 09 10: 48 浏览次数: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金卢比遗失坐落于岱山县高亭镇东方壹品花园10幢403室不动产权证书一本【浙(2020)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810号】现予以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