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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受申请人委托公告如下:
申请人金卢比遗失坐落于岱山县高亭镇东方壹品花园10幢403室不动产权证书一本【浙(2020)岱山县不动产权第0003810号】现予以声明。
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