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3月31日,我县收到中央直达资金合计16212.7万元。上述直达资金分配率100%,支付金额5391.68万元,支付率33.26%。
其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9.40万元,就业补助资金695.00万元,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366.0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7.00万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9.00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135.2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2796.00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1075.86万元,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760.00万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64.8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188.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免费教科书补助)120.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公用经费补助)679.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综合奖补)20.00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4.0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3.02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发78.00万元,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91.6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98.00万元,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209.06万元,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357.00万元,水利发展资金166.0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06.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130.20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40.00万元,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256.0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资金66.00万元,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19.5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方向)12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其他方向)27.00万元,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90.00万元,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向)242.02万元,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1947.00万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57.00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38.00万元,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5.00万元,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118.22万元,服务业发展资金1000.00万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53.9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623.00万元,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0.06万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事业专项资金25.00万元,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0.69万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1366.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