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5-01380 | 生成日期 | 2025-04-09 |
发布机构 | 县教育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学生管理 | 主题分类 |
一、适用范围
涉及的内容:符合条件的警察子女考生参加中考
服务对象: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国家法律依据
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 公安部 教育部 民政部
第一条 本办法的优待对象包括:残疾人民警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公安部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 教育部
第一条 优待对象范围
(一)全国公安系统烈士(以下简称公安烈士)的子女。
(二)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以下简称公安英模)的子女。
(三)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
(四)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的子女。
上述人员因公牺牲、伤残或被授予荣誉称号时,应为公安机关在职人民警察。
四、受理机构
岱山县教育局
五、决定机构
岱山县教育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受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警察子女考生参考中考
八、禁止性要求
无禁止性要求
九、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本人正面一寸免冠照片 | 电子 | 必要 | |
对应优待情形的佐证材料 | 纸质或电子 | 必要 | |
符合政策考生中考优待申请表 | 系统自动获取,无需申请者提交 | 必要 |
十、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十一、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90工作日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时限说明:
十二、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相对人权利
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详见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二)行政相对人义务
1.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及时补送行政审查机构依法要求补正的材料;
3.配合行政审查机构工作人员依法对事项进行审核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十三、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80-4479081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80-12345或12345投诉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