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0816747864/2025-01261 | 生成日期 | 2025-04-03 |
发布机构 | 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部门预算 | 主题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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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岱山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岱山县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岱山县委办公室 岱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岱山县农业农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岱委办发[2020]35号,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农业和水利的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任务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全县实施 “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或制定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战略规划、全县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贯彻执行涉农涉水工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农业行政执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农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协调水事纠纷的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库、山塘、河道、海塘、闸门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3.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乡村振兴工作指导员管理工作。
4.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5.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和农业贸易交流合作工作。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蔬菜、茶叶、水果、畜禽等农产品生产。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全县“菜篮子”工作。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8.负责农业资源管理。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疫病,依法组织扑灭疫情。
11.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市级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县级资金规模建议并实施监督管理。
12.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3.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15.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16.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水利资金和省、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和县级水利资金规模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17.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18.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19.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河湖库塘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参与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20.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水库、山塘、河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滩涂围垦工作。
21.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按分工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
22.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23.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24.开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对外交流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及对外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定额的实施。
25.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台风暴潮应急抢险的水利技术支撑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承担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2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7.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高水平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坚持建管并重,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坚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动水利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推动水利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
28.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县海洋与渔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指导渔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财务管理,负责渔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减轻渔民负担和渔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的牵头协调,县海洋与渔业局负责具体实施。
(二)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共包含本级预算和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预算共6个,主要是岱山县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岱山县农业经营管理站、岱山县农村水利管理站、岱山县菜篮子工作站、岱山县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岱山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2025年岱山县农业农村局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岱山县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2608.48万元。
(二)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收入预算42608.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092.42万元,下降14.27%,主要是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安排减少,预算内项目部分压减。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48.27万元,占89.06%;政府性基金收入3717万元,占8.72%;其他收入279.5万元,占0.66%;上年结转663.71万元,占1.56%。
(三)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岱山县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支出预算42608.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092.42万元,下降14.27%,主要是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安排减少,预算内项目部分压减。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17万元、农林水支出38362.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110.83万元,占4.95%;日常公用支出262.12万元,占0.62%;项目支出40235.53万元,占94.43%。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665.2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948.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371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717万元、农林水支出38082.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6.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
(五)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611.9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997.35万元,下降22.17%,主要是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安排减少,预算内项目部分压减。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72万元,占0.56%;卫生健康支出98.58万元,占0.26%;农林水支出38082.57万元,占98.63%;住房保障支出196.11万元,占0.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万元,占0.0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863.5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支出;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41.3万元,主要用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农业基层调查经费,信创替换任务经费,盐业分流人员经费等。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86.5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经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经费,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经费,农业生物灾害防治经费。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16.7万元,主要用于渔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经费、渔农村经济管理审裁经费。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4.28万元,主要用于救灾种子储备。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4.5万元,主要用于各类会展展览经费。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242.02万元,主要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4903.96万元,主要用于岱山县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农业“双强”项目,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美丽农业专项资金等。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0819.77万元,主要用于岱山县海塘安澜工程(城防海塘),县级水利建设资金,大陆引水费,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水闸应急修复项目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3.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1.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8.5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96.1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20万元,主要用于防汛防台物资采购和应急抢险支出。
(六)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72.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1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62.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7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674.17万元,增长98.85%,主要是县级政府投资项目安排在政府性基金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717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103万元,主要用于磨心水库及河库联网工程,污水处理厂一级A提标改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1614万元,主要用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八)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岱山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按要求参加安排的出国参团任务,以及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并经县外事侨务办审批的因公出国(境)任务所需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主要原因是今年没有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位检查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车辆定额标准安排,按预算安排执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62.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9.04万元,增长/下降12.46%,主要是福利标准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岱山县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5.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83.3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岱山县岱山县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岱山县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资金40235.53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革命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标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政策研究、规划编制、评审评估、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反映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海滩救助等实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稳定农民收入补贴(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及为稳定增加农民收入给予的补贴。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反映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国内外大型农产品展示、交易、产销衔接、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四、2025年岱山县农业农村局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