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1737777121Y/2025-00865 | 生成日期 | 2025-03-10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 文号 | |
组配分类 | 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主题分类 |
根据《关于报送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岱委法办发〔2025〕1号)的要求,我局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具体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举措
(一)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2024年新增2名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目前持有执法证数量为46人,持证上岗率100%。
(二)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我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活动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并“亮码”,通过掌上执法开展行政检查,发现案件线索通过掌上执法转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2.0版)进行处理。通过监管平台,可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有效监督,进而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执法人员能积极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耐心解释法律法规,确保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和可预见性,有效提升了执法效率和公信力,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
(三)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
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联合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非现场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四)开展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
全年共发文95余个,其中5个涉及市场经营主体的政策文件通过公平性竞争审核,特别是我局起草的以县政府或县府办名义发文的,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规定。全年共签订95余个行政机关合同,每个合同签订前,均由局法律顾问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
(五)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我局始终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以及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关键举措。组织领导干部每季度集中学习法律法规不少于一次,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制度并落实到领导干部的学习实践中,有力促进了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区域性环境投诉问题时有发生。二是环境信访举报的闭环管理机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是行政合法性审查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重点问题清单》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结合《浙江省岱山经济开发区“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实施方案》及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为企业建立了“绿色通道”,简化环评手续,降低环评等级。
2.根据《岱山县产业园区“打捆环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针对岱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各类产业园区内同一类型的小微企业和中试基地的项目捆绑开展环评审批,统一提出污染防治要求,单个项目不再重复开展环评。
3.根据《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实行舟山市生态环境行政许可电子证照的通知》(舟环发〔2024〕11号)文件精神,我县排污许可证及辐射安全许可证实行电子证照管理,实现了材料申报到取得证照的“全程网办”,做到“足不出户”申领获取电子证照。
(二)积极落实行政执法改革措施。
积极开展“绿剑2024”生态环境执法、“大排查、大整治”、空气质量攻坚提升执法和船舶行业整治等各类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协同工作,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加强非现场检查。
(三)加强行政败诉风险防控。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是根据《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舟环发〔2024〕2号)和《舟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舟环发〔2024〕25号)的文件精神,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前,由局案审小组进行初审后,提交局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未经案审委员会集体讨论或未通过审议的,不得作出决定,降低了行政复议风险。二是严格按照《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2024年版本)》文件要求,规范执法文书格式,提高了行政执法案卷的质量。三是严把案件办理情况审查关。在审理案卷的过程中,我局经常与法律顾问、岱山县人民法院行政庭沟通,确保法律法规适用准确,定性定量合法合理。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沪环规〔2024〕6号),提高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根据违法后果、情节、态度,做到限定性,再定量,有效防止自由裁量权的过度滥用。
2.高度重视行政许可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局行政许可审议机构,所有重大建设项目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其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由局长签批,报告表审查由分管局长签字把关,确保许可质量。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审批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格落实环境准入政策,按照《岱山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通过空间准入、总量准入、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估相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三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的要求,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一步加大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四)补齐法治队伍建设短板。
1.普法宣传效果进一步提升。紧扣“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生态环境节日节点主题,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等形式,精心组织开展主题宣教科普活动2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提升公众和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凝聚依法治污合力,实现集中宣传与常态化教育相统一。发挥社会团体、志愿者力量,联合长涂镇金银鱼嫂协会、秀山兰秀志愿者等本土环保社会组织,着力引导公众履行自身环保责任,推动形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风尚,《碧海拾荒——海上垃圾回收志愿服务项目》荣获第七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全国赛金奖。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宣传,2024年我县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为89%,全省排名第48位,比去年提升30位。
2.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积极参与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以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制宣传工作。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抓关键少数,重点强化领导干部的普法学习。二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的宣传工作。
(二)建立健全科学依法决策机制。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加强完善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完善决策方式,规范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三)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强执法规范性的督查。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罚依据、程序、文书监督审查,严格把关,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2025年1月13日